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2003年3月)

  为保障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使军人的抚恤优待工作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湖北省军抚恤优待实施办法》、《湖北省拥军优属暂行办法》和《黄石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03年起,在全市全面推行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重要意义

  革命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都是为国家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的革命功臣,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按照中央、省的政策规定,在不考虑中央、省财政投入的情况下,适时适度地增加地方财政的投入,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保障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并形成一种制度,这是依法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的客观要求,又是让广大优抚对象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依法确定纳入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对象

  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纳入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对象包括:享受定期抚恤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享受伤残抚恤的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

  三、科学地做好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数额的测算和确定工作

  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关键是要科学地做好每年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数额的测算和确定工作。每年初,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农村居民人平纯收入水平的增长比例,确定当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增长比例,然后以上年度最后一个月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的基数,测算和确定当年优抚对象月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的数额,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农村居民人平纯收入出现负增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保持不变。

  四、认真做好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经费的预算和发放工作

  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所需的经费,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每年的预算内予以安排和保障,优抚对象每年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的数额,由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分别计算到优抚对象当年的月抚恤补助标准内,按月或按季度统一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五、切实加强对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依法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是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基本要求。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尽快对这项工作进行研究,制订方案,明确措施,抓紧实施,民政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做好每年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的测算工作,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数据和有关资料;财政部门要严把审核关,确保所需经费的预算和拨付,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还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及时研究和解决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