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着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加强和深化,以污染治理设备生产、环保工程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咨询服务、清洁生产、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等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环保产业,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发展环保产业,不仅能够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通过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而且是连接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八五”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适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发挥我市机械加工、轻工、化工业的优势,工业和生活废水及废气处理设备生产制造、污染治理工程设计、环保设施运营、环境咨询服务等各类环保产业都有了较快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结构日趋合理,科技含量有所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较好地发挥了产业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由于对发展环保产业的认识、主攻方向、政策措施以及发展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不够明确到位,目前我市环保产业的创新能力弱,高新技术研发和储备仍不足,集约化程度偏低,附加值低,市场占有率低,产业优势不够明显。为了进一步加快环保产业发展,培育和形成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国家及省政府关于发展环保产业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安排和具体实际,现就加快全市环保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发展思路与目标指导思想:从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高度,立足我市环保产业的基础和发展优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确定主攻方向和重点发展领域,紧紧依靠科技进步,着力膨胀规模,提升产品档次,优化结构布局,尽快扶强做大,形成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总体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现有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为龙头,以系列化、标准化、成套化为着力点,力争到2010年,培育并形成1-2家产值过5亿元、2-3家产值过2亿元的骨干企业或产业集团,环保产业总产值增长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环保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环保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升级,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主导产品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到2015年,进一步实现产业总量和产业规模的膨胀,在全市形成5家产值过5亿元、10家过2亿元和20家亿元的企业或产业集团,初步形成一批产品相对集中、优势比较明显、科技含量较高、综合效益较好的企业群体,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环保产业大市和环保产业强市。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领域根据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优势和现状以及国内外环保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是环保设备生产、环境咨询服务、资源综合利用三大领域。

  (一)环保设备生产:以工业及生活废水处理、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设备制造为重点,着力培植安丘汶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丘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潍坊爱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3家企业,力争成为在省内具有龙头地位和较强竞争实力的环保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或集团,进一步加大对中水回用、油烟净化成套设备以及高性能环保药剂、材料的研发力度。

  (二)环境咨询服务业:以污染治理工程设计、环境测试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以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有机食品等认定认证咨询服务活动为重点,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市场化承包运营、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环境投融资的发展。

  (三)资源综合利用:以粉煤灰、酿酒废醪、海水及制盐液等加工生产新型建筑材料、蛋白饲料、化工产品的综合利用项目为重点,集中扶持并形成以山东海化集团和潍坊发电厂为龙头的两个大型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基地,建立并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运作规范有序的废塑料、废轮胎、废家电、废汽车等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产业化基地,积极发展有机肥料、生物农药和农业节水、生态治理与恢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技术与装备。

  (四)环境友好产品及技术研发:以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低毒低害、低排放、低噪声、可降解或可回收利用的绿色环保型产品为重点,大力扶持已有一定生产规模与基础的无公害粘合剂、水性涂料、人造板材以及再生纸制品、安全软饮料、生态纺织品、可降解农膜及塑料包装袋的研发与生产。

  三、发展环保产业的主要政策措施(一)把环保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针对环保产业跨越多行业多部门的特点,由各级经贸部门牵头,计划、环保、科技等部门共同参与,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在进一步搞好环保产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尽快形成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对策与措施,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付诸实施。

  (二)加快结构调整,培植骨干企业。充分利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机遇,积极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通过改制、转产、收购兼并等形式涉入环保产业,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市传统机械制造、化工、轻工等行业的技术及人才优势,在环保产业领域求生存求发展,以尽快形成我市环保产业的新生力量或骨干企业。引导众多中小规模的企业,通过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集团,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尽快成为能够提供环保设施运营和污染治理及其他环保活动社会化服务的主体。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及企业间的联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环保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与规模效益。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鼓励各类经济成分进入环境咨询服务领域,提高环境咨询服务业在环保产业总体中的比重,推动我市环保产业总体技术水平、产业布局及产品结构的全面优化和升级。

  (三)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运作机制的环保产业投融资体系。

  大力倡导各类社会资本及国外投资采取入股、合资、合作、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按照明晰产权、明确投资主体的要求,对环保设施的投资经营,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股份化,由几家或数家企业合作、或者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投资机构联合进行投资,实行股份制合作。积极探索由政府、企业、银行合作投资、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合作投资、国外企业与金融机构独立投资、环保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设立开放式环保产业发展基金等形式,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投资方式的多样化。凡属于领办、创办或兴办各类环保产业或者是参与环保产业园(区)建设的各类民营实体及外来投资,均同等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及招商引资在项目审批、用地、用电、信贷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四)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和优惠政策。各级财政、经贸、科技、金融等部门共同安排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技改资金、贴息贷款等,要适当向环保产业倾斜,重点用于环保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及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凡经认定为是环保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鲁发〔2002〕8号)中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规定,属于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区内新办的环保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凡经认定符合《当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和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依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其生产或使用单位可享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凡属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必须优先选用符合要求的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

  (五)大力推进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营的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污染谁付费”转变的要求和污染物排放单位的治理责任与直接的治污行为相分离的原则,各级财政、环保及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废气、扬尘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理收费的征缴力度,以集中用于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积极鼓励各类经济组织以BOT、TOT、承包、托管等形式参与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按照设施运行效果与投资者、管理者的经济利益相分离,与经营者的经济利益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营的经济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提高运行效率,降低治污成本,改变“建得起,运行不起”的状况。

  (六)依靠技术创新,推进全市环保产业的科技进步。鼓励和引导环保产业单位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采取联合兴办技术中心、中试基地,或通过联营、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形成产学研合作机制。各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可通过专职、兼职创办或受聘于环保产业单位,或以科技专利、成果等形式入股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环保产业集团开展核心技术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通过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进行综合集成与应用开发。科技部门要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围绕重点国产化项目、环保新产品试制、科技示范工程进行联合攻关,尽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

  (七)加强环保市场的监督管理。各级环保、技术监督、经贸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逐步建立完善环保设备、环境工程、环保设施运营、环境咨询服务等监督管理制度,遏制地方保护和垄断,为环保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要严格执行环保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行污染治理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加强环保产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和鼓励环保产业单位积极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环保产品认定等工作,提高应对贸易壁垒及市场准入的能力。环保产品要优先采用国家统用标准,对目前尚未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生产单位要尽快制定企业标准并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全面提高我市环保产品的成套化、系列化和标准化水平。

  (八)加强环保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环保产业协会、环境科学学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人才、技术优势和参谋智囊作用,及时提供或发布环保产业有关政策、技术和市场信息,搞好行业自律和产业引导,逐步建立起公开公正、竞争有序的环保产业市场体系,推动我市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ΟΟ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