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1次会议于7月23日听取并审议了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林纪浩、市经贸委副主任竺学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舟山市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舟山市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劳动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劳动保障工作的水平,认真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安全生产工作,较好地落实了劳动保障法律制度,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努力使我市的劳动保障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制意识。

  抓好劳动法的宣传教育,是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从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劳动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带头学法守法。要重点抓好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企业经营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的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在继续运用现有的宣传形式基础上,探索新的宣传载体和方法,不断加强劳动法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面,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保障法制意识。

  二、严格执法,确保劳动者依法足额获得工资和劳动安全权益。

  各级政府对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和劳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严格查处违反工资支付和劳动安全生产等法律制度的行为。确保劳动者依法足额获得工资,认真消除劳动生产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劳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避免和减少劳动者伤亡。

  三、开展分类管理,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保参保率,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针对舟山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大国有、国有控股和其它上规模企业的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会参保工作的力度,率先实率,内容符合规范要求。加强对进入舟山的外地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的监管力度,减少管理盲点。尽快使我市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或接近全省水平,社保参保率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大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力度。

  各级政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劳动和劳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理顺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和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装备的技术含量。政府职能部门要认真全面地履行职责,扎实地做好落实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组织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劳动保障法律制度在企业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方面的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企业诚信工程建设,帮助企业提高劳动管理水平及搞好劳动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发展经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