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结合辖内实际,为落实和传导好货币政策,支持和促进宜春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制订了《2004年宜春市货币政策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三月九日

  2004年宜春市货币政策指导意见
 (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 2004年3月1日)

  宜春经济正处于承前启后、蓄势赶超的关键时期。2004年全市金融系统要切实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增加有效投入,优化信贷结构,加速金融创新,满足经济建设合理资金需要,为宜春在江西率先崛起提供强劲动力。

  一、支持企业发展,推进工业化进程

  壮大工业是实现宜春经济崛起的关键。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全市加快工业化进程。一是扶助做强重点骨干企业。各金融机构应重点加强对医药、机电、建材、能源和食品等支柱产业中骨干企业的资金支持,促使其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要进一步落实对大中型企业的主办银行制度,对销售好、效益佳、信用高的大中型企业要提高授信额度,使之与企业发展状况相适应。要继续加强银企交流合作,加大银企沟通力度,掌握企业所需所想,增强金融支持的针对性、时效性。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将建立骨干企业与银行协调沟通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市20户以上重点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和金融机构信贷部门负责人联席座谈会。人行各县市区支行对辖内重点企业也应建立相应的银企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交流,增进理解。二是扶持壮大中小企业。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创新信贷方式,开展设备按揭、仓单质押和企业联保等新型贷款业务试点;在控制信贷风险的情况下,可尝试信用贷款;试行“小额责任贷款”,按“包放、包收、包赔、工效挂钩”的原则,将部分贷款额度分解落实到个人,由员工向企业发放。三是支持工业园发展。积极参与园区的基础建设,在有效抵押物的前提下,对园区“六通一平”项目发放抵押担保贷款;对落户园区的招商引资企业,在其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情况下,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在办理结算、存款、财务顾问和投资理财等方面,为园区企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对外向型园区企业,积极发放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和信用证质押贷款,支持园区企业出口创汇。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将在适当时候,协助市政府举办一次园区及重点企业信贷营销会,力争营销签约资金达到10亿元,并对签约情况跟踪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提高营销会履约率。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对园区企业的财务辅导制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性。四是高度重视外商企业和本地民营企业贷款。各金融机构对各类外商企业和本地民营企业要一视同仁,拓宽融资渠道,创造融资条件,搞好金融服务,切实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困难。五是控制行业信贷风险。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产业和产品要严禁新增贷款,逐步减少现有贷款规模,在调整信贷结构的同时,引导全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二、重视特色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各级农村金融部门要围绕建设特色农业基地、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发展农业行业协会做工作,发挥全市农业比较优势,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要合理确定农业产业化基地资金需求量,进一步放宽基地农户小额信贷限额,支持县域特色农业上规模,形成产业群体。对于已创出一定品牌的农业产业,如花卉苗木、中药材、绿色食品等,要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促其做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要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适当调整信贷投向,在确保粮食生产需要的情况下,资金向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倾斜,为其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将协助市政府召开一次农业龙头企业信贷营销会,力争营销信贷资金达5亿元。全市农村金融部门要创新信贷模式,对龙头企业试行联保贷款,推广贷款保险,达到银企双赢双活的目标。对由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组成的从事农产品产供销活动的流通协会,农村金融部门应安排部分资金,以自然人贷款的形式向农业行业协会成员发放,增强行业协会的产业中枢作用,加速产供销一体化农业产业链的形成。各县市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作用,全年力争累放支农再贷款9亿元。

  三、支持基础建设,提升城市化水平

  全市金融系统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赣西经济中心城市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围绕公路建设、城市升级、教育基础建设以及全国农运会配套工程等项目,详细调查,认真论证;对于评估可行的项目,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尽快立项、果断介入、全力支持,另一方面要增强信贷发放能力,缩短立项审批时间,使建设项目早动工、早竣工、早见效。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发展态势,在贷款投入上区别对待,择优扶持,资金向经济适用住房倾斜,控制介入高档商品房。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量大、风险度高的特点,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新的贷款途径和贷款方法,如试行银团贷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等。同时,要加强项目评估工作,完善评估程序,合理确定失误责任,降低基础项目贷款风险。

  四、深入开展信用创建工作,优化信贷投入环境

  各地要结合全市今年开展的“发展环境创优年”和“打造诚信宜春”活动,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创建工作的领导,在全市深入开展金融“信用企业”、“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县市区”创评活动。根据《宜春市金融信用环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上半年将对“信用户”、“信用企业”、“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县市区”进行评比和授牌。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活动,对拖欠银行贷款的机关工作人员要督促其归还贷款,对限期不还的要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措施收回贷款。各级政府可借鉴外地的经验与做法,根据银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所支持项目的实际效果、当年银行信贷增量等综合情况,设立“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奖”,对作出贡献的银行进行奖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少贷款中介收费和降低银行抵债资产处理成本的通知》(宜府办发[2003]31号)精神,切实将相关中介收费降下来,为银行核销贷款呆坏账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