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3年度责任目标制订工作总的要求是:目标制订要与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一致,要与人大通过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省、市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相一致,要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相一致,要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把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要求,要有利于我市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有利于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我市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先进科学,便于操作和考核的原则进行。

  一、市政府承担省政府责任目标建议方案的拟定

  市政府承担省政府责任目标的建议方案,由市政府目标办牵头,会同市计委、市经贸委、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省定目标体系要求和时间安排,提出建议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应会同市政府目标办积极做好与省主管部门的协调衔接工作。

  二、县、区、市责任目标的制订

  2003年度市政府对县、区、市的责任目标内容原则上仍分为: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投资和消费拉动;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其他目标6类(详见附件)。各县、区、市应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体系提出自己的建议方案,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各自的目标体系和对基层的分解意见,使工作尽可能的细致、具体、扎实、认真。市政府目标办会同市计委、市经贸委等相关部门提出全市及县、区、市目标分解意见,同县、区、市政府做好协调衔接工作。各单位要顾大局,讲奉献,争取今年有较快 的发展,为全市目标的圆满完成做出较大的贡献。

  三、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的目标制订

  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目标项目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相关责任目标项目;

  2、列入省、市的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部署中确定由本单位承担和落 实的相关项目;

  3、“十五”发展规划、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实现的相关任务;

  4、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业务、年度发展目标,主要业务指标和在全国全省应保持和争取的 位次等有关任务;

  5、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计划生育、环保、行政执法等其他共同性目标;

  6、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窗口建设目标;

  7、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

  各单位责任目标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项,要具体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做到简化、量化、科学、规范,各单位的责任目标建议方案,于2003年3月2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各专业科(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各1份。

  县、区、市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2003年度的责任目标建议方案,在市政府审核确定后,举行 签定仪式下达执行。

  二O O三年三月十七 日

  附件:平顶山市2003年度县、区、市目标管理项目体系

  附件:

平顶山市2003年度县、区、市目标管理项目体系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2、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注1)增加值增长率;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率;

  6、限额以上工业企业亏损面;

  7、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一般预算收入,以市本级人代会通过的计划数为准);

  8、乡镇企业入库金增长率(注2)

  9、个体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10、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在种植业中粮经比重;

  11、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注3)。

  二、投资和消费拉动目标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其中:国有及其他类型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

  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14、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注4);

  15、利用省市外投资;

  16、保证国债项目和列入省(市)“十五”计划的重大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实施和推进;

  17、大力发展旅游业,其中:(1)接待入境游额增长率,国际旅游创汇增长率,国内旅客人 数和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率;(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5%以内,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18、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小城镇建设按规定实施,列入省26个城镇化重点县(市、区)城区 常住人口保持较快增长;户籍制度、土地利用制度和投融资体制等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9、农民人均纯收入;

  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

  2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率(达到100%);

  23、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有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都纳入保障 范围;

  2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25、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率;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 业资金投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

  26、城镇登记失业率。

  四、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7、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增长率;

  28、人口自然增长率;

  29、确保干部、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和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30、环境保护目标。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3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完成农村税费改革任务,农民负担明显 减轻;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 件或恶性案件;

  33、“严打”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本地社会政治大局 基本稳定;

  34、赴京集体上访批数,赴省集体上访批数;

  35、加强安全生产,控制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36、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达到组织稳定,设施完善配套,教育训练效果明显。

  六、其他目标

  37、严格执行省市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按时完成县乡机 构改革任务,做好机关人员精简分流工作;

  38、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切实抓好“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落实和粮食收购市场 管理工作;

  39、整顿企业经营环境;

  40、完成退耕还林或城郊森林绿化任务;

  41、认真做好清理整顿“三会一部”工作;

  42、认真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河南《<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严格 实行定点屠宰,保证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注:

  1、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 有工业企业;

  2、乡镇企业入库税金以当地税务局口径为准;

  3、对外贸易出口总额以海关统计数字为准;

  4、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指当年实际到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