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商业局《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网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网络的意见

  市商业局 二ΟΟ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城市社区是城市工作的基础,发达的社区商业是满足居民综合消费的重要载体,是体现城市商业现代化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将明显增加,生活标准和消费需求将发生显著变化。当前,我市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布局和业态结构等均不能适应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社区商业,已日益成为满足居民消费,改变城市面貌,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地方税收,整合商业资源,提升我市商业综合实力和商贸城形象的迫切要求。为此,现就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网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市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体现现代商业“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以满足社区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文明程度为宗旨,以促进我市现代化商贸城和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为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紧紧抓住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机遇,完善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加快营造适宜现代人生活居住的社区消费环境。

  二、总体目标

  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围绕现代化商贸城建设,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到“十五”期末, 城区330多个社区要基本完成商业服务设施配建改造任务,初步形成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个性化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理发、洗衣、彩扩、沐浴、家政等基本生活需求不出社区就能得到基本满足。

  三、工作重点

  依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区商业现状,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商贸城和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当前我市加快社区商业发展的工作重点是:

  (一)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依照市委《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和《郑州市零售商业网点建设发展纲要》,针对不同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消费层次和服务需求,合理配建商业服务设施,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首先,要大力发展社区便利店和超市。社区便利店以销售应急性食品、日常生活用品为主,营业时间在16小时以上;超市以经营食品、生鲜食品、日常生活用品为主,采取自选销售方式,营业时间不低于12小时。社区便利店和超市,要创造条件逐步搭载餐饮、洗衣、彩扩、维修、保洁等多种商业性服务功能,方便居民生活。其次,鼓励新建社区和目前居民生活仍不方便的老社区,依据规划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便民服务于一体的、能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的综合性社区商业服务中心。第三,鼓励消费水平较高的社区,补充完善美容美发、酒吧茶馆、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个性化消费的商业服务设施。第四,支持在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聚居区内开办符合其生活习惯、生活特点的服务网点。第五,扶持开办早点经营网点,支持平房区开设小型浴室。

  (二)加快引进、改造,促进业态升级。发展社区商业应积极引进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做到业态先进、经营规范。一是重点推进连锁经营,支持有实力的连锁企业进入社区,开设社区便利店、超市,既可以自建分店,也可以采取收购、兼并、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促进社区商业的连锁化和规范化。连锁经营的门店应按照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的规范经营。二是大力推进放心食品、绿色食品配送业务进社区,限制社区初级市场的发展,对现有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要进行整顿,有条件的要按照规范标准,改造升级为社区连锁超市。三是社区商业新建设施的外观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室内温度、噪音、通风、采光均应符合环保标准和行业规范。

  (三)鼓励服务创新,开拓潜在市场。社区商业要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运用高效畅通的信息网络和贴近居民的服务手段,开拓潜在的消费市场。一是鼓励社区商业骨干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并争取三年内,能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电子商务环境,使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电子商务的服务。二是支持商业企业、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建立服务热线,引导居民电话购物、网上消费,同时提供送货、送餐、维修“三上门”服务。三是推动社区商业骨干企业开展延伸服务,组织专职便民综合服务小分队入户服务,充分满足社区居民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四、实施措施

  (一)全面普查,制定规划。各区商品流通管理部门应以新调整的社区居委会所辖区域为对象,对社区人口结构、配套网点、商业服务功能、社区资源和旧城改造拟拆除项目、拟建商业项目、业态类型、地址、占用地等内容进行一次详细普查,据此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形成本区社区商业配套建设规划,争取所在区政府批准,增强规划的权威性。

  (二)引进有实力的商业企业参与社区商业配套设施建设。社区商业规划确定的项目、网点,社区居民需要的服务项目和经营场所,市、区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定期举办社区商业需求发布会,公开向社会招标,择优引进国内外有实力、有特色的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

  (三)结合旧城改造,补建商业网点。根据市旧城改造计划安排,市、区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要主动与规划、市政等部门联系,结合实际制定分步配建商业便民设施方案。对缺少商业网点,尤其是缺少经营生活必需品门店的社区,应利用旧城改造拆除违章建筑腾退出的用地,优先规划建设社区便利店,腾退不出土地的应在周边地区选址进行建设。

  (四)盘活存量资产,开展便民服务。一是新建社区要从满足居民群众生活消费需求出发,规划建设无污染、不扰民的社区便民商业设施。二是老社区商业网点紧缺的,可借鉴拆迁补偿的办法,腾出底层居民用房,改建、扩建商业网点。三是动员社会单位开放闲置用房,采取社区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开办社区商业便民店。四是动员社会单位浴池对外开放,鼓励企业开办小型便民节水型浴室,解决居民洗澡难的问题。五是鼓励社区内的餐饮网点经营早点业务,新建的社区便民店要启动早点经营,支持新老社区引进一批集中加工、统一配送的连锁早点网点(车),解决社区居民吃早点难的问题。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发展社区商业,建立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是一项关系社区居民群众切 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区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十五”期间商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做好服务,抓好落实,确保社区商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建立社区商业管理运行机制。各区商品流通管理部门、社区商业单位要主动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规划部门联系配合,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市、区商品流通管理部门定期召开社区商业服务工作协调会,通报社区工作进展情况,反馈群众意见,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社区商业建设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开。各区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要针对消费水平一般的社区、消费水平较高的社区、特殊群体 生活聚居区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对社区商业经营活动进行协调指导,抓好不同类型社区、不同重点工作的社区商业服务示范典型,定期交流经验,带动辖区社区商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实行公示监督制度。各区商品流通管理部门应通过居委会定期发布社区商业服务工作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检查。社区商业骨干企业和其他商业服务企业要向社区居民公布服务规范、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等,以便社区居民查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