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肃州区委、政府,中央省属驻酒各单位: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3月份开始,利用5个月时间,在酒泉市区开展以"做文明市民、创优美环境、树名城形象"为主题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现将《关于在酒泉市区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00四年三月八日

 

关于在酒泉市区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酒泉城区公共环境卫生的通知》精神,不断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创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树立西部名城新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酒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酒泉市区开展以"做文明市民、创优美环境、树名城形象"为主题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为了保证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是集中整治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在酒泉市区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近年来,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容市貌十分关注,通过去年以来的整治,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影响市民身心健康和对外开放形象。这次集中整治的目的,主要是集中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树立西部名城新形象。基本要求是: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在全市广大市民中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的新风尚,革除陈规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力求使市民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突出重点,由点及面,整治城市环境卫生、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违章广告、违章建筑、城市交通等突出问题,力求使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立足于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相结合,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城市的综合性和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力求使城管法制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二是集中整治的时间和重点区域

自2004年3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利用5个月时间,对酒泉市区内所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和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集中整治的区域范围是:酒泉市区南至立交桥、北至滨河路、西至新312国道、东至酒航路四止范围和酒泉高新技术工业园。

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范围是:市区主次干道、广场、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具体重点区域是: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4条主街道;仓门街、小西街、南城巷、南市街、仓后街、三幼东巷、尚武街、东文化街、西文化街、肃园街、专署街、青年街、民意街、平等巷、自由巷、邮电街、卫生街、建设西路、建设东路、北门什字、北市街、团结东路、团结西路、南环路、北环路、西环路、东环路、盘旋路等30条街道以及其它重要街巷;文化广场、夜光杯广场等市区所有广场;城乡结合部、市区出入口、过境公路沿线和河洪道等区域;其它重点区域。

三是集中整治的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内容

1、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的垃圾。

2、整治乱贴乱画、乱涂乱喷、乱拴乱挂等违章行为,清理临时落地广告、不规范广告和残损广告等户外广告。

3、整治沿街经营门店和各类摊点,取缔街道各类摊点和店外经营、占道修理加工、乱摆乱卖等违章摊点。

4、整治市区各类广场,取缔广场上设置的所有经营性摊点、游乐玩具和台球案子等。

5、整治乱搭建、乱开挖、乱破墙、乱增设等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

6、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规范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点。

7、整治噪音污染,取缔和规范所有超标音响等违章行为。

8、整治随地吐痰、乱扔果核纸屑、烟头等杂物、乱散发传单、领引宠物上街等有关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违章行为,规范市民行为,倡导文明风尚。

9、整治公共厕所、雨污水井口、垃圾场等环境卫生污染源,规范垃圾清扫保洁、运送处理等行为。

10、整治其他有碍市容市貌的行为和现象。

(二)整治标准

通过集中整治,力求使市容市貌达到整洁、干净、文明、优美。

一要环境卫生达到"一净六无七落实"。公共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无污水外泼、无垃圾外扫、无垃圾乱倒、无杂物乱扔、无卫生死角、无宠物上街;"门前三包" 责任制落实、公共环境卫生责任区落实、公共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扫雪责任制落实、店内下水设施落实、运送易污染物车辆封闭遮盖管理措施落实、殡葬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公共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制度落实。

二要市容市貌达到"九无二归三齐四美"。无乱摆乱卖、无乱叫乱响、无乱停乱放、无乱堆乱占、无乱贴乱涂、无乱拴乱挂、无乱增乱设、无乱开乱挖、无乱搭乱建;游摊坐商归市、店外经营归室;自行车摆放整齐、机动车停放整齐、店名招牌悬挂整齐;广告制作设置美、广场管理风情美、店容街貌靓丽美、城市夜景亮化美。

三要交通秩序达到"四禁止一优化"。禁止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禁止出租车在非指定地点停车候客或上下客、禁止机动车鸣放喇叭、禁止客运和货运三轮车在主干道和重要街道上行驶;加大纠章力度,加强交通管理,优化交通秩序。

四要市民行为达到"两自觉一主动"。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市民守则,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秩序,共同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四是集中整治的方法和措施

(一)抽调力量,联合执法

采取专业队伍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流动监察与分片包干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从市、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抽调约120名工作经验丰富、懂法、守法,能够严格执法的工作人员,由市城建执法监察局负责,分为五个大组进行集中整治。从社区抽调200名人员,与市区机关抽调的干部合理编配为若干个小组,由市城建执法监察局人员任组长、社区一名负责人任副组长,带领协管队员,采取划片包干、定岗定责的办法,分别在酒泉市肃州区西南、西北、东南、东北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密切配合下,实行三班倒,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全天候进行集中整治。整治期间,所划定责任区域既是具体抽调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区域,又是抽调人员单位的责任区域。要求各单位将集中整治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督促抽调人员搞好工作,共同配合完成好集中整治任务。具体抽调人员名额、要求及抽调工作由市委办、市委组织部负责,抽调人员实行相对固定,中途不得更换,集中整治期间由市城建执法监察局管理。

(二)延伸城管触角,建立协管队伍

由肃州区负责,分别由西南、西北、东南、东北四个街道办事处,聘用责任心强、身体好、素质高的200名城管协管人员,3至4人一组,分成若干个协管小组,配发罚款票据和袖章,定人、定岗、定路段、定区域,由市城建执法监察局会同肃州区具体组织社区居委会搞好本社区市容市貌和环卫等城市管理监管工作。对协管队员实行效绩挂钩的办法,按人均日工资10元,出满勤支付月工资300元,对工作不负责,成效不明显的协管队员可以扣发10%-50%的薪酬,扣发的报酬奖励成绩突出的协管人员,具体办法由市城建执法监察局制定。

(三)堵疏结合,规范室外摊点

1、正式市场吸引摊点。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肃州市场、金利广场地下市场、体育广场地下市场、解放桥市场、彩虹桥市场、福华市场等城市中心区市场内划定临时经营区,可以制定优惠政策,减免部分收费,降低入市经营成本,吸引临时流动摊点入市经营。

2、规范临时交易摊点。对无法进入市场的摊点,必须安置在划定的21个临时交易点内经营。临时交易摊点由市城建执法监察局负责设置,并标明标识牌,画出临时交易点占地四至标识线及摊位位置。确定设置的21个临时交易摊点区位为:公园路康盛建业公司东侧交易点,南后中路北口交易点,肃州市场南侧交易点,点式楼后街交易点,图书馆门前交易点,民意街南段交易点,邮电街灯具厂门前交易点,北市街北侧交易点,北新街中段交易点,北门什字中段交易点,北环西路中段农行家属楼北侧交易点,三幼东巷东侧交易点,酒运司家属院门口西关坡交易点,公路段北大桥家属院门口交易点,东环北路地调队家属院南侧交易点,东环南路电力局北侧交易点,东环南路供销社家属院门口交易点,顺风酒店门口南侧交易点,电机厂门口西侧交易点,市干休所东巷交易点,玉管局西家属院东门口交易点。

3、社区院落容纳摊点。街道社区可以商住宅小区、居民院落业主同意,在小区和居民院落设置蔬菜门点或适当位置安置蔬菜水果摊点、擦鞋修理摊等摊点,减轻正式市场和临时交易点的压力。

(四)大力宣传,加强教育

1、市、区电视台、广播电台、酒泉报社等媒体要大力宣传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品位的意义,弘扬社会公德、造就文明市民,培育文明市风。通过开办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的内容和本实施方案精神及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把"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真正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电视台、酒泉报社、广播电台都要相对固定1-2名记者,在集中整治期间现场追踪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为集中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3月16日至3月31日,市城建执法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同时出动宣传车,在闹市区、人员密集区和市郊,全天进行宣传,使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精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资料和内容由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负责编制审定。

3、肃州区负责将宣传资料发送到每个居民家中。

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每两周组织一次多种形式的上街宣传,尽量不占用上课学习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签名活动、清洁护栏灯箱活动等,同时设立"红领巾"监督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活动。

5、市工会、妇联、团委负责组织1-2次"爱我家园、美化城市"青年志愿者社会活动。

6、肃州区负责组织市民开展1-2次"向陈规陋习行为宣战签名"活动。

(五)依法行政、严管重罚

在此次集中整治中,每一个参加整治的工作人员都要统一佩戴胸牌或袖章等明显标识,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胸牌或袖章由市城建执法监察局负责定制。对于说服教育不听、不按要求整改、多次违规、恶意违章者,要依据市政府的"通告"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设定的情节,从严从重处罚。市、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酒各单位以及社会各个组织,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密切配合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或阻挠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正常开展,哪个部门或哪个部门的职工,在集中整治中不积极配合,或出现其他问题,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将责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台"向广大市民进行公开说明。特别是执法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公安、工商、环保、卫生、税务、监察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配合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妨碍公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事件,公安部门要迅速出击,从速扼制事态发展,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公安部门在处理此类冲突事件时不得以民事纠纷案件定性处理,要按照法律、法规设定的妨碍公务、阻挠执法等情节依法严肃处理。舆论宣传部门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信访部门对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上访者,要加强说服教育,认真接待处理有关上访人员和信访投诉件。其他各部门和单位,也要立足于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六)主攻难点、解决问题

1、市规划局负责建立制度,在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立面效果图时,落实预留店名招牌设置位置,从根本上解决店名广告遮挡建筑符号、破坏建筑风格、影响空间景观的问题。同时协调市、区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小门店规划。

2、市、区建设、环保、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抓紧治理所有临街门店不具备下水设施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污水外泼的问题。市环保局和工商局负责对业主和商户的限期督促通知,市建设局负责下水工程的施工,环保部门负责排污检查,市城建执法监察局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3、市、区民政局负责加强丧户出殡和传统祭日管理,通过街道社区、医院等单位,采取入户宣传、收取押金、随车监督、祭日巡查等方式落实城区不得烧撒"纸钱"的要求,并建立健全这方面的管理制度。

4、肃州区负责重新明确划定市区各个单位和业主公共环境卫生责任区,重新落实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定期公共环境卫生大扫除及其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并实行"当日下雪、雪停即扫"及其监督检查制度,建立24小时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城区人行道上推行"门前个人自扫"制度,凡路边无单位的公用地段由环卫人员负责清扫,确保城区所有区域天天有人清扫保洁,时时保持清洁卫生。

5、市建设局负责对城郊乱倒的建筑垃圾、渣土进行推平填埋、压土覆盖处理,并建立拉运渣土、建筑垃圾申报金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清理在机动车道上和人行道上的各类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柱。

6、肃州区负责尽快清除城区所有建筑、设施和杆线树木上的"野广告"。

7、肃州区负责,市房管局、市执法监察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城市居民于上半年清理完所有平房屋顶和低层楼房顶部乱堆乱放的杂物,规范美化所设置的各种信息栏牌,净化美化市容。

8、市公安局负责加大力度整治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现象,杜绝在四条大街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不准在非指定地点停车候客或随意停车上下客,规范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落实机动车禁止鸣放喇叭的规定,整治噪音污染。商城管理部门在门店前划定自行车停车区域线,并加大力度整治自行车乱停乱放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犬类管理,认真落实家犬宠物不准出入公共场合的要求,对领带宠物上街行为按规定处以重罚。

9、肃州区负责尽快采取措施,集中整治城区交通,抓好交通秩序和车辆内外部的清洗保洁工作。

10、市城建执法监察局对市区街道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按照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街区建筑风格和建筑物实际,规范户外广告规格、色调等,工商部门审查广告内容,达到规范要求。

11、市委宣传部牵头,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设立"曝光栏",加强对违犯城市管理的事件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监督,同时加大正面宣传教育的力度,促进整治活动的开展。

(七)加强领导、及时督查

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这次集中整治的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确定和解决集中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市、区四大班子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酒泉市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监督和督查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动员和督促市、区两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参与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活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执法监察局。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局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

(八)健全规章、依法管理

1、市城建执法监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拟定《酒泉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等城市管理综合性规章和与之相配套的专项管理制度,综合性的、重要的管理规定上报市政府研究,单一的、专项管理制度由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市、区建设、规划、交通、市政、园林绿化、房管、工商、公安、环保、卫生、民政等部门和单位,也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建立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构筑城市管理的法规体系,切实加强城市各个方面的管理,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市城建执法监察局逐步建立城管 "110"和违章广告追呼系统,建立违章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广泛监督,探索建立城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公安和司法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切实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加大城管力度,开创全市城管工作新局面。

2、市法制办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对已经上报形成的有关城管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法制审查,确保及时出台。同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工作,走依法治市之路。

这次集中整治工作,实行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而且社会各界非常支持,期望很高,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如期达到显著效果。各组织、协调、监督、参与单位,都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营造建设发展环境的高度来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扬特别能工作、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城管精神,精心组织、密切协作,下大力使猛劲、出实招见实效,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彻底改善酒泉市区的面貌,以新的市容、新的环境和现代文明风尚,迎接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经贸洽谈会在酒泉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