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商贸园管委会,市工业园管委会:

  为提高农民工的劳动素质和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2号)精神,结合巴中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农民工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农民工培训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农业基本条件的改善和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运用,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有效措施和现实途径。据统计,2003年全市有71.5万人外出务工,劳务收入达20.8亿元,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劳务产业已成为我市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就业竞争日趋激烈,市场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农民外出务工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就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推进“三个转变”,把加强农民工培训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作为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的关键来抓,作为加快农民增收致富的龙头工程来抓,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实现我市农民工转移就业由兼业型向分业型、由季节性向常年性、由体力型向素质型的转变,实现我市由劳务输出大市向劳务开发强市的转变。

  二、农民工培训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受训者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培训,通过财政扶持和政策引导,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多方参与、整体推进”的格局,全面提升我市农民工的素质和外出务工就业的能力。

  目标任务:根据我市农村劳动力现状,在保证第一产业留有充足高素质劳动力的前提下,2004-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2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6万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的5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4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21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40万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

  三、农民工培训的内容和重点

  根据我市农村劳动力素质现状和各地劳务市场的需求,农民工培训严格按照“市场引导、需训结合、供需对接”的原则,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要求,区分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当前要着重搞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一)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寻找就业岗位、社会公德等方面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农民工预防和处理不测事件的能力,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掌握并熟悉求职渠道,提高求职的就业能力。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通过咨询服务、印发资料、集中办班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培训等手段多形式、多渠道开展。

  (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培训的重点是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建筑、餐饮、酒店管理、装饰、装潢、物业管理、缝纫、保安、汽车驾驶、修理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和实力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认真落实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民工培训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巴中市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农民工培训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农民工培训的日常工作与综合协调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门领导抓农民工培训工作,落实部门责任,制订培训计划,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市政府将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情况纳入对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逗硬考核奖惩。

  (二)创新培训机制。各地要整合教育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充分调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成人学校、农业职业中学、农办技校以及用人单位参与农民工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完善县(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成人学校的教学培训条件,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将其办成培训农民工的示范基地。要推进培训就业一体化,鼓励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合作,大力开展委托培训、定向培训与定单培训;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培训与输出良性互动,大力推进劳务输出产业化,鼓励部门、单位和个人组建劳务输出(开发)公司,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组建农村就业指导机构和农民工权益维护机构。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的政策规定,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除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农民工培训项目资金外,市、县(区)每年在本级财政中都要预算安排农民工培训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培训教材补助、聘请师资补助、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补助和经济困难农民工食宿补助等。凡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和企业,可在税前列支职工工资总额1.5%的经费作为农民工岗位培训经费;降低使用农民工培训资金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的收费标准;对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民工要降低鉴定收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参加收费鉴定;各地要制订农民工参加培训的配套措施,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补贴或奖励;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农民工,劳动保障部门应按规定及时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四)落实部门责任。农民工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参与。市农业局及农民工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市农民工培训计划,推荐选定农民工培训基地,会同市财政局落实和下达农民工培训补助经费,以及农民工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与考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抓好在岗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与农业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劳动力状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劳务输出协作网,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为基层培训和学员就业提供信息指导服务。市教育局负责农村初高中在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市科技、建设、财政、计划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二○○四年三月八日

  附件:巴中市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延荣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冯严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申华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杨希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家寿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俊吉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仕科  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新实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游  市计委副主任、以工代赈办主任

  苟兴聪  市农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