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2003-2005年社区建设规划》已经2003年10月16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乌海市2003-2005年社区建设规划

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通知》(内党办发[2000]28号)和乌海市《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乌党发[200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我市社区建设的实际,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推进社区文明建设为宗旨,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重点,以街道、社区居委会为依托,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龙头,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使社区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服务社区居民为重点,以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为宗旨,以社区居民广泛参与为目的,使社区建设事业充满活力。

2、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坚持以街道、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充分调动和组织社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居民等一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充分挖掘并合理配置本社区内可以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形成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社区组织,明确社区与各级政府的职责,把城市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4、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从实际和需要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从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总结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三)发展目标。

1、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整体推进。今后三年全市要建成一批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高档次、高水平的社区居委会。

2、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的投入,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的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功能,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社区基础,全面提升我市社区建设水平。

3、海勃湾区作为我市社区建设示范区,2004年要申报自治区级社区建设示范区,2005年申报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乌达区、海南区2005年申报自治区级社区建设示范区。

二、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1、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各区要结合实际,本着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遵循便于服务管理、便于社区资源合理配置、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2003年在全市第五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时,按每个社区居委会管辖1000--2000户居民为宜,重新划定社区,要根据《乌海市地名管理办法》冠名。

2、完善社区组织设置。社区组织机构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组成,任期均为3年。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工作的领导核心,是社区管理的领导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自治事务的权力机构,是社区的决策层,由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的代表组成。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是社区的议事层,由辖区内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街道有关人士组成。社区居委会实行专职制,是社区的执行层,是社区主体组织的法定代表。社区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和需求,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等组织。

3、优化社区居委会干部结构,提高专职人员的生活补贴。社区队伍建设要坚持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原则。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配备,应采取组织下派挂职、选聘、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把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较年轻、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同志推选到社区居委会工作。还可在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优秀退伍军人中选聘。到2005年,社区居委会干部平均年龄要达到38岁左右,全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大专文化程度达到70%以上。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生活补贴标准不得低于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各区财政要将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列入预算,每年给每个社区居委会落实办公经费3000元以上,保证社区居委会正常工作。

(二)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今后要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城市规划开发时,要在每1000-2000户的小区预留至少400平米的社区建设用房和1000平米的社区室外活动场地。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产权归社区,并免交其配套费。2003-2004年,5个镇、15个街道办事处一半以上要建成办事处级社区活动中心,室内面积达到400平米以上,室外面积达到1000平米以上,同时具备六大功能,并达到“十一个一”的标准,2005年要达到70%以上。2004年,3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要建成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社区居委会级活动站,2005年要达到60%以上。2003年-2004年6月底以前,全市要重点抓好7个示范点社区居委会建设,其中新建3个、改扩建4个,作为2004年全区两个文明现场会的观摩点,各区要按照示范社区居委会的验收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加强社区制度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街道社区党组织的职责规定,明确本地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管辖范围,制定具体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等项制度。“一部三会”(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协会要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细致,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内部考核制度等,制度上墙公开。建立“六种档案”,即社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优抚对象档案、老年人档案、残疾人档案、外来暂住人口档案、下岗失业人员档案。做到资料齐全,分类系统。根据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制定合法的社区居民公约,维护社区秩序、创建优美的社区环境和和谐的人际关系。

(四)强化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化改革,健全体系,规范管理,拓展服务,加快发展。要建立健全市、区、街、居四级社区服务工作网络。社区服务要纳入当地城市建设总体发展规划,采取政府政策扶持,社会力量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建立各种形式不同的社区服务组织。社区服务重点是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贫困户、优抚对象和社会救助对象等,市、区政府要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原则上自治区、盟市、旗县要根据当地老年人口数(60岁以上),按每个老年人1元、2元、3元的标准安排老年事业基金,用于老年事业的发展。2003年市级要新建一所社会福利院。各区也要加大对社会福利和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多方努力,对弱势群体的包户服务达到100%,同时要开展“三面向”服务,即: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要开设低保服务窗口、法律援助窗口、再就业服务窗口、计划生育服务窗口、社区警务服务窗口、医疗保健窗口、残疾人服务窗口等,力争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社区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率达90%以上。

(五)开展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

在社区设置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专门的人员和设施,适应群众医疗、预防、保健、护理、康复和计划生育需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增加社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开办家庭病床、定点巡回送医上门等服务项目,使医疗服务向小区庭院和居民家庭延伸,不断满足社区群众的医疗卫生要求。2004年,社区医疗服务覆盖率、社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建立和使用率、计生档案和计生率要分别达到60%、60%、100%,2005年要达到85%、80%、100%。

(六)繁荣社区文化教育。

社区要设置文化室,并逐步探索其工作及建设标准,建设和开辟面向广大群众、便于群众参与的公益性文化体育场所,特别是适合老年人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场所。大力发展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社区文化,经常组织各具特色的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形成一居一特的文化特色,同时要开展“八进社区”活动,各级科技、宣传、教育体育、文化、司法、公安、卫生、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要全面树立服务意识,真正把科教文体、法律、再就业、卫生和计生等服务落实到社区中,通过活动为社区、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把社区市民学校建设成为社区教育阵地,努力建设学习型社区。

(七)美化社区环境。

以改善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为目标,开展“美化环境、改善社区卫生”活动,培养社区成员的环保意识、公德意识。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形象、制约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问题,逐步改善社区环境质量。到2005年社区绿化面积达30%以上,实现硬化、绿化、美化。

(八)加强社区治安。

以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街、居为载体,层层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巡防队、驻区民警、保安员的治安作用,采取警民联防、军民联防、厂街联防和联户联防等多种手段,形成综合治理防范网络,加强对“两劳释放”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暂住人口的居住登记率达100%。

三、推动社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提升社区建设水平,是当前我市城区工作中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市、区、街(镇)、居四级社区建设领导机构,认真落实社区建设三年发展规划的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密切协作,落实社区建设一把手责任制,确保规划目标的完成。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社区建设贵在参与,重在行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社区建设宣传力度,营造社区建设家喻户晓、全社会关心支持、主动参与的社会氛围。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采取组织培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促进社区工作者对社区建设理论和先进经验的学习。

(三)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市、区民政部门是社区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社区建设规划和日常社区建设的工作指导,总结社区建设的经验,制定加强社区建设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组织部门负责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方式,深入开展党群共建文明社区活动;财政部门负责社区建设预算内经费列项、资金拨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补贴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规划、建设和房产部门负责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规划设计,规范物业管理的行为等;公安部门负责社区的社会治安,维护社区的稳定;司法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社区中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援助等服务工作;工商、税务部门要鼓励、支持社区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业,对兴办的社区服务网点在收费、场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医疗工作,完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落实初级卫生保健;计划生育部门要为育龄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市、区、街、居四级网络,每个社区居委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要实现“六到位”;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共同搞好社区建设;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负责指导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文化,帮助街居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等精神文明活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社区建设的氛围;城建、规划、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社区服务业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社区服务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