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收容遣送管理办法》的决定1999年1月16日市政府令第26号发布的《汕头经济特区收容遣送管理办法》,与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令第381号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相抵触,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