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对新余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分类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对新余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分类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疏通阻滞、分类指导、强化管理、优化环境、讲求实效”的指导思想,针对全市经济与金融发展情况,对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提出如下分类指导意见:

  一、2003年全市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2003年全市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共识、共为、共赢”的理念,紧扣“江西崛起、新余率先”的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把金融工作融入新余经济发展之中,将加大信贷投入与防化金融风险相结合,增强金融服务新余经济的力度,促进新余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2003年全市金融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加16亿元,各项贷款增加15亿元(包括贴现、信用证及其它信用投放方式),银企签约6亿元,核销呆账贷款8000万元(贷款、银企签约、核销呆账贷款分行别计划见附表),实现利润5000万元。

  二、主要措施

  ㈠积极推进“信用新余金融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有效疏通信贷投入渠道

  2003年,全市各金融机构要以“信用新余”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信用新余金融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要认真执行《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用新余金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制定的《新余市县区、乡镇信用环境等级评定试行办法》、《新余市信用企业、信用个体工商户评定试行办法》、《新余市农村信用社创建信用一条街试行办法》、《新余市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试行办法》的标准和条件开展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守信用企业,积极支持守信用企业的生产、经营。进一步落实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各种办法,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整体优势,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企业,认真落实“不贷款、不开户、不提供结算、不提供现金”的联合制裁措施。对企业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或故意不履行合同的,债权金融机构要积极收回债务;对拒不偿还的债务,金融机构应直接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金融债权的安全,依法追究逃废债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坚持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社会信用,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环境。

  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积极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意图,强化信贷营销,大力开拓信贷市场

  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积极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意图,大力支持新余经济发展,确保贷款有效增长。2003年,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投放要增加0.5亿元;工商银行贷款要增加3亿元,新增存贷比达到80% ;农业银行贷款要增加3亿元,新增存贷比达到90%;中国银行贷款要增加1.35亿元,新增存贷比达到90%;建设银行贷款要增加3亿元,新增存贷比达到150%;交通银行贷款要增加0.65亿元,新增存贷比达到50%.

  强化信贷营销意识,积极拓展信贷市场,调整信贷结构。要突出信贷重点,发挥资金优势,加大对优势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在继续支持原有重点客户群体的同时,按照市场原则选择支持对象,积极增加贷款。配合市政府加大对55户工业帮扶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增加对国债投资的基建、技改项目、农业、小城镇建设信贷投入。要落实人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尝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和人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信贷投入。要进一步落实促进外贸出口的各项金融政策,支持“外向型”企业的发展。要积极开办下岗再就业小额贷款,支持下岗再就业工作。要认真落实人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关于支持开展个人信用(担保)贷款、推动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大力拓展个人信贷业务,加快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2003年,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新增存款的40%要专门用于支持产权明晰、讲信誉、有效益的中小企业以及个体民营经济。新增消费贷款达到全部新增贷款的15%以上。

  大力开展业务创新,增加贷款品种。要切实完善授权授信制度,强化贷款发放权利与责任的统一,提高基层行的市场反应能力。要适当下放贷款的审批权,增加基层行的单笔贷款的审批额度,提高基层行的贷款能力和积极性。国有商业银行要按照集中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权、适当划分流动资金贷款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信贷管理权限的划分,扩大基层行贷款权,使商业银行县级支行在一定的贷款额度内自主地发放贷款,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要逐步改变目前自上而下、层层下达贷款规模的做法,授权分支机构依据当地信贷合理需求,按季自下而上编制、自上而下审定以资金来源和运用、成本和利润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经营计划,促进分支机构合理和充分运用资金。切实简化贷款手续,完善贷款操作,提高贷款效率。

  进一步健全信贷风险管理,改变贷款“零风险”脱离实际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信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在强化风险责任约束的同时,对信贷人员建立恰当的贷款激励机制,设计合理的业绩考评体系,根据其发放贷款的质量、盈利情况等给予 适当奖励,提高信贷人员的贷款积极性,从而大力开拓信贷市常

  ㈢农村信用社要树立“贷款立社”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农村信用社要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树立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确保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信贷资产的比重,提高盈利能力。要严格限制对新余市以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比重,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2003年,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要达到3.5亿元,新增存贷比达到100%.

  城郊各信用社要进一步明确为中小企业以及个体民营经济服务的市场定位,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大力增加对中小企业、个体民营经济贷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机制好、产品好、效益好、能正常还本付息、安置下岗人员多作为贷款的首要标准。积 极增加对产权明晰、管理科学、改制成功、没有逃债行为的改制企业的贷款支持。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探索中小企业、个体民营经济的信贷操作方式,积极开发与中小企业、个体民营经济经营特点相适应的 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风险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个体民营经济的服务水平。在强化对中小企业、个体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的同时,适当扩大贷款面,大力发展消费贷款。2003年,城郊信用社新增存款的90%要专门用于支持产权明晰、讲信誉、有效益的中小企业以及个体民营经济;新增消费贷款达到全部新增贷款的15%.

  乡(镇)各农村信用社要大力强化“三农”服务意识,积极调整贷款结构,努力增加农户贷款,强化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地位,发挥联系农民的金融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增加对农户、基地建设和市场建设的信贷投入,支持“公司+农户”、“市场+农户”、“基地+农户”,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壮大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规模和水平。要按照人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农户自主申请、自主使用、自主还贷,以及农村信用社按贷款原则自主审查、自主发放和按期回收贷款的原则,结合“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工作,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在建立农户信用评级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农户的信用等级,对其核定相应的信用贷款限额,并颁发贷款证,确保农户在贷款额度内随用随贷。切实加强信贷营销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客户经理制、贷款“三下乡”等措施,提高农户贷款效率,不断增加对农户的信贷投入,确保2003年农户贷款增量占农村信用社全部贷款增量的90%以上。

  ㈣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操作力度,强化与监管手段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切实提高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窗口指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积极配合政府同有关部门召开银企签约会、项目洽谈会、推介会,建立重点企业、项目精品库,引导商业银行在自愿的基础上,增加信贷投入。坚持按季召开银行行长和信贷处长联席会议制度,根据 具体情况,适时发布相应的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及时解决货币政策传导中的梗阻问题。制定实施商业银行信贷投入季度通报制度,按季通报信贷投入情况及完成年度计划情况。加强对货币信贷执行情况的 调查研究,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督促商业银行及时编制和认真执行业务经营计划和贷款营销计划。

  加大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力度,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中的资金紧缺,及时给予资金支持。切实加强支农再贷款管理,强化再贷款的封闭运行,引导农村信用社积极发放农业贷款,增强支农再贷款的倍数放大效应;要严格支农再贷款的投向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提高支农再贷款使用的有效性;支农再贷款要重点向管理好、运用充分、资金紧缺的信用社倾斜,充分发挥其强社富民的作用。引导商业银行大力开展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提高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性。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票据行为,严禁过度承兑、滚动承兑和以票引存,严禁商业银行开具无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切实防范票据风险。

  强化监管手段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注重利用监管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增加信贷投放。对贷款投放不积极、效果差(新增存贷比、消费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农户贷款等达不到指标要求)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采取约见谈话、劝戒警示、系统内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切实加大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以及信贷政策和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真正体现货币政策意图。切实强化资金拆借备案管理,所有拆借业务必须经人行新余市中心支行事前审批备案后方可在网上进行。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对新余市以外拆借的比例和期限,对存贷比过低、对外拆借比例较高和对外拆借期限过长的,人民银行将不予鉴证。对存贷比较低和上存、外拆资金较多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不予以资金支持。

  附件:1、2003年各金融机构贷款增长计划

  2、新余市银企项目系列推介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新余市银企项目系列推介活动实施方案

  2003年,为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总量,改善金融服务,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探索银企合作的新途径,在全市范围内举办银企项目系列推介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银企项目系列推介活动的内容

  根据我市的实际,2003年,我们将举办四项项目推介活动:一是重点企业项目推介;二是农业项目推介;三是高新技术项目推介; 四是民营企业项目推介。

  二、系列推介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㈠重点企业推介活动的组织与实施。3月份,由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做好重点企业的推荐和推介活动举办场所等准备工作;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负责对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组织和协调;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做好与会的准备工作,并积极参与。

  ㈡农业项目推介活动的组织与实施。4月份,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做好农业项目推介活动的组织和推介活动举办场所等准备工作。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负责对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组织和协调。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积极参与,选择支持对象。

  ㈢高新技术项目推介活动的组织与实施。5月份,由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牵头,负责高新技术项目的推介和推介活动举办场所等准备工作;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负责对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组织和协调;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做好与会的准备工作,选择项目给予支持。

  ㈣民营企业推介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负责民营企业的推介和推介活动举办场所等准备工作;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负责对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组织和协调;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做好与会的准备工作,选择项目给予支持。

  三、几点要求

  ㈠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㈡各金融机构要利用好推介营销的机会,搞好情况沟通,推介金融产品,促成银企协作。

  ㈢注意协调配合。牵头和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推介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