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平顶山市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意见》已经2003年6月25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平顶山市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意见

  为了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就业和各类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快推进我市的再就业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重要性的认识

  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是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作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就业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和鼓励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要把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具体目标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其领导同志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对不能全面落实扶持政策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全面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各级劳动、监察、物价、财政、经贸、国税、地税、工商、金融、建设、房管、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规划、市场发展服务、卫生、公安、民政、烟草、交通、文化、电力、盐业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再就业。

  劳动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尽快把《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按规定程序,严格按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要求,及时做好有关材料的审核、认定、汇总工作。

  物价部门要全面清理涉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收费,认真落实各项收费减免的扶持政策,深入基层,广泛听取下岗失业人员的意见,经常检查费用减免的落实情况,坚决查处搭车收费、折扣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规情况,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并严禁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强行服务,强行收费。

  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再就业资金投入,及时核拨再就业资金,并加强对再就业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再就业资金安全运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减免收费项目。

  金融部门要与财政、经贸、劳动部门一起尽快研究制定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措施,加强服务,尽快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积极办理登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要设置专门窗口,对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要优先受理,优先发照。不折不扣地执行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有关费用的规定。

  经贸部门要通过采取改善融资投资环境、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拓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渠道。把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稳妥地做好优势企业减员增效工作。

  非公有制经济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税收减免政策,按规定免收有关费用。

  卫生、公安、建设、城市规划、房管、公用事业管理、市场发展服务、交通、金融、文化、烟草专卖、电力、民政、盐业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落实好《省计委、财政厅〈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豫计收费[2002]1744号)的有关费用减免的政策。

  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对有关部门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政策的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转变干部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活动,搞好自身建设,号召本系统职工学习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尤其是要把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传达贯彻到基层,使基层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认识到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熟悉扶持政策的实施对象、内容等,并把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满腔热忱地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

  五、建立健全举报督查制度

  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督查工作由监察部门牵头,物价、劳动、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成立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督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再就业扶持政策的督促、查处和落实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把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要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公示扶持政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对不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既可向各职能部门的上级机关举报,也可向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督查办公室举报,受理单位一经查实,要进行严肃处理,以保证扶持政策的落实。各职能部门要经常向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督查办公室报告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督查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监察部门要给予严肃处理。新闻部门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宣传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对不落实扶持政策的单位给予公开曝光。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