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鄂政发[2001]32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发展步伐,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的黄石,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新时期林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林业是一项兼有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为一体的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改善生态环境是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防御旱涝等灾害的根本措施。”林业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有利于保护水利设施长久发挥效能、促进农业稳产高产中具有重要屏障作用,同时,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植农村新的支柱产业,促进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历史时期,我市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遵循现代林业发展规律,突出治理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这个重点,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分类经营、分区突破的战略,进一步深化林业经营改革和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步伐,不断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及森林覆盖率,努力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建设黄石秀美山川。

  到2005年,全市林业的发展目标是:巩固和完成封山育林130万亩,退耕还林22万亩,植树造林3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左右,活立木蓄积达到400万立方米。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今后三年要围绕生态林业、形象林业和商品林业建设,突出抓好五大重点工程:即22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5万亩长江防护林工程,40万亩高效经济林工程,10万亩速生丰产林工程,1万亩种苗工程。

  二、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把封山育林作为营林工作的主要措施,对所有符合封山育林条件的林地都必须做到有规划设计文件、有宣传标牌、有封育制度、有管护人员、有奖惩措施,确保封育5-7年以上。全市封山育林面积要稳定135万亩以上,其中:阳新县不少于110万亩,大冶市不少于20万亩,市郊不少于5万亩,努力实现“三年见青、五年见荫、十年见林”的目标。

  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已启动退耕还林项目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适地适树的要求,在不突破生态林与经济林8:2的比例的前提下,突出重点,集中治理江河源头、水土流失严重、坡度达到16-25度以上的坡耕地以及国道、省道沿线。各级林业、财政、粮食、农发行等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按时完成2003年5万亩退耕还林、5万亩荒山造林及今后各年度退耕还林任务。

  着力抓好长江中下游防护林工程和世行第四期林业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实施,严格规划设计及工程报帐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认真落实造林绿化部门和单位负责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给有关部门和单位下达造林绿化责任通知书。市县两级公路交通部门要按国道两边各宽20米,省道两边各宽10米的要求在3年内完成市辖范围内国道和省道的绿化;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按10-20米宽的要求在2年内完成长江干堤的绿化;教育部门要继续在全市各类中小学、大专院校中开展创建“园林式”的学校活动,进一步抓好校园绿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小城镇绿化以及农村四旁绿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搞好督促检查。

  三、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战略

  实施分类经营,就是要按照森林的主导功能,把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型,并对生态公益林实施以保护为主的经营管理措施,对商品林实施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管理的措施,从而使森林经营方向明确,总体布局合理,经营措施配套,真正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林业经营管理体制,使林业发展从根本上实现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根据我市生态环境现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我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划定为150万亩,商品林面积划定为100万亩。

  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突破是实现全市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流域、地形地貌、生态环境及地理区划等因素,我市林业建设分大冶、阳新、市郊三大区域。大冶市以造为主,造封退结合,重点建设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和高效经济林,力争5年完成大金道(金湖、陈贵、灵乡、金牛)、铁贺线(还地桥到保安段)及106国道大箕铺段目视1公里范围内宜林地绿化。阳新县以封为主,封造退结合,重点建设高效经济林、速生丰产林、退耕还林和长防林工程,力争3年完成106国道浮屠、白沙、兴国段目视1公里范围内宜林地绿化。市郊重点发展防护林、观赏林和效益林,一方面通过营造防护林、风景林、高标准绿色通道和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绿化苗木、花卉草皮和森林旅游业,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

  四、调整林业结构,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

  各级政府要把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作为调整和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来抓。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对种植农作物比较效益低下的陡坡地、岗地和滩地,要果断调整用于发展高效经济林、速生丰产林和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在加快基地建设和森林资源培育的同时,要积极抓好林产品的加工利用和新品种的开发,力争用5到10年时间培育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广阔、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好的龙头企业,逐步形成林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林业产业格局。

  大力发展经济林。开发经济林要着眼市场,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形成规模。山区和丘陵地区人均高效经济林面积达到1亩的,要加强管理,提高档次;没有达到1亩的,要落实责任,加快进度。对已初具规模的经济林品种,各地要切实抓好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努力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抓紧培植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各地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重点扶持一批林木示范苗圃和区域性的中心苗圃建设,巩固和完善以示范苗圃、中心苗圃、骨干苗圃和社会苗圃四级苗圃为主体的林木种苗生产体系,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在花卉产业方面,要按照行业抓管理、社会办产业的思路,建立一批有规模、高起点的花卉生产基地,组建一批花卉交易市场,带动苗木、花卉产业的快速发展。

  五、深化林业改革,推进林业经营体制创新

  改革和完善林业经营体制,是促进林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要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建立多元主体投资林业的新机制,通过林木、林地有偿转让、股份合作、租赁经营、定向培育等方式,促进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吸引国有、集体、单位、个人以及外资参与森林、林地的经营和开发,突破性地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2003年,全市新增林地改制和流转面积要达到30万亩以上。

  六、强化依法治林,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全民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依法加强森林采伐、木材流通和林地的管理,严格执行限额、凭证采伐林木和凭证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的管理,力争重点工程建设征用林地的审核率达到100%,其他各项建设征用林地审核率达到90%以上。

  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以健全森林防火领导网络、监护网络、隔离网络、通讯网络、扑救网络等“五大网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和各级防火指挥机构的建设,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林区火源管理,抓好防火隔离通道、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实行综合治理,杜绝重大和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抓好森林病虫害检疫和危险性病虫害的监控与防治,避免森林病虫害虫蔓延和危害。

  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森林公安、木材检查、林政稽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管理、森防检疫等林业执法机构,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七、坚持“科技兴林”,努力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大力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工作,选择一批实用、先进的林业技术成果,特别是林木新品种和新技术,采用试点、示范的方式进行推广,力争每年试点、示范的面积不低于本地区当年造林面积的1%.从2003年开始,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分别抓一个科技兴林示范点,以点带面,提高林业经营水平。

  加快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大力引进、培养林业高科技人才和科技开发人才,加强林业专业技术和林业关键岗位的培训,积极组织林农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素质,以适应建设现代林业的需要。到2005年,要通过林业技术创新、教育创新和企业创新,使全市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35%以上。

  八、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林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各级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一系列推进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确保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林业发展。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长江中下游防护林、国债苗圃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配套资金的落实,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种苗补助和科技推广以及退耕还林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兑现等费用。2003年,市财政安排50万元专门用于造林绿化和苗圃基地建设。

  各级政府要把林业当作治山治水、发展经济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本措施,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将林业生产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要结合全省、全市对林业生产的区域划分,认真研究本地区林业生产的新形势和发展思路,制订促进本地区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办法,及时研究解决林业生产的难点热点问题。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积极投入造林绿化事业,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种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热潮,促进我市林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00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