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深入实施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教兴粤”,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并结合佛山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实际,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教育强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三个面向”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理论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动力,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006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以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规律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建立和完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相沟通衔接的,满足人民多种学习需要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率先实现教育的现代化。

  二、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到2005年,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发展格局、教育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开放的、结构合理、相互衔接和沟通的现代教育体系,使佛山成为人民群众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全省领先、教育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的教育强市。各区、镇的具体目标为:

  (一)2005年,各区均应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区的验收(南海、顺德两区在2002年已评为广东省教育强区)。

  (二)2004年,顺德区所有的镇(街道办事处),均应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的验收;2005年,南海区、禅城区、三水区所有的镇(街道办事处)以及高明区80%的镇(街道办事处),均应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的验收。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区必须以中小学布局调整为突破口,以建设优质学校为主要任务,坚持“积极推进、实事求是、分层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进一步强化教育的政府行为,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尽快缩小校际间、区域间的差距,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三、建设教育强市的具体措施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

  各区要根据现有的资源情况,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程度,根据国家和省、市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科学合理、适度超前并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强区、强镇的实施计划,计划的制定要充分体现统筹发展、加快发展、优质发展、均衡发展的建设思路。防止重复建设,防止贪大求全。

  (二)依法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以及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每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25%以上。实行税费改革的区、镇,要制订具体方案,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投入不低于原有水平并有所提高。要充分发挥各级办学的积极性,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金投入教育,不断拓宽教育经费的筹措渠道,继续加大教育投入。

  (三)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各区要按广东省制定的教师编制标准配齐中小学教师。到2005年,全市小学教师的学历大专率、初中及高中教师的学历本科率分别要达到80%、60%和98%,同时要注重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学术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由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或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区教育局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要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百、千、万工程”,培养一大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名教师、名校长。

  (四)加大等级学校建设力度

  等级学校建设是建设教育强区、强镇的关键。各区要根据《佛山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05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优质学校学位分别达到60%、80%和100%的要求,把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等级学校与发展优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市结合起来,有计划地推进等级学校的建设。到2005年,禅城、南海、顺德三区每个镇(街道办事处)都要有2所省一级学校,95%的学校成为等级学校;三水、高明两区每个镇(街道办事处)有1所省一级学校,70%以上的学校成为等级学校。市、区两级政府的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创等级的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对上等级的学校应予以奖励,鼓励更多的学校办成优质学校,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四、切实加强对教育强市建设的领导

  2000年,省委、省政府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中,进一步确立了建设教育强省的总目标。佛山市委、市政府在2001年全市的教育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发展优质教育,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2006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这是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一项具体行动,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把建设教育强区、强镇工作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积极推进。

  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各区实施建设教育强区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区、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计划、财政、人事、国土、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支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成立的建设教育强市领导小组,协助政府研究、解决这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各区、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每年要召开二次以上专门会议,根据确定的评估指标体系检查建设进度和工作的落实程度。

  建设教育强市是一项牵涉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全社会各行各业都担负着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设教育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