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岚山办事处,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专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日照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就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心运行和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是集中办理原则。为更好地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凡与企业有关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及相关的综合性服务等事项,全部进中心办理,实行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

  二是充分授权原则。各有关部门对进驻中心的窗口赋予充分的审批权限,凡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只在中心办理,所有证照都在中心发放,各有关部门原有的办事窗口(包括办事中心)一律停止办理。

  三是公开透明原则。进中心的所有审批事项,均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

  四是优质高效原则。对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实行规范化服务,严格在承诺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或办结有关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二、中心的组织架构和职能

  中心的组织架构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中心管理层,由中心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进驻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事宜;第二个层次为窗口服务层,由各有关部门进驻中心的窗口和办事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部门进中心的审批事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除部门进驻中心的办事窗口外,中心可根据需要设立政策查询中心、收费结算中心以及中介组织窗口等。中介组织窗口由中心根据需要确定部分代理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进驻,逐步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心的服务功能。

  三、中心的运作机制

  (一)实行分类办理制。对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事项按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制,即收即办;对需一定时间审核或需现场勘查的特殊事项按承诺件实行承诺办理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对需经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按联办件实行联合办理制,由中心或主办部门组织联合审批;对审批权在省级以上的审查转报事项实行包办制,由受理窗口采取一包到底的办法,在一定时限内与上级部门联系办结;对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实行明确答复制,由受理窗口向申办人明确答复不予批准的理由和依据。

  (二)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窗口一家受理,按规定程序和方式通知中心和相关部门,由中心或主办部门按联合办理制组织联合审批,协办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出具意见,一个部门内多个环节审批的事项由承办窗口组织内部流转。各职能部门按操作流程和承诺时限办结审批事项,无特殊理由且未事先说明的,超时视为默认。

  (三)实行一个口子收费制。对进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所涉及的各项收费等,由进驻中心的代收银行负责统一收取,按规定缴入国库、存入财政专户或者其他指定帐户,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收费情况及时传送到财政部门和收费单位。

  (四)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制。中心建立计算机局域网,与政府政务网联网,实现中心及窗口与各部门计算机终端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

  (五)实行代理服务制。中心设代理服务窗口,对外商和外地来日照投资项目提供全过程优质代理服务。同时负责代收涉及有关部门少量审批业务的申报件,然后告知相关部门到中心办理或通过电脑网络完成网上审批。

  (六)实行领导带班制。重点窗口单位实行分管负责人带班制,进驻中心窗口现场办公。各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经常过问进中心的窗口工作并现场解决有关问题。

  四、中心的管理制度

  一是例会制度。中心定期召开例会,由进驻中心的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部门提交的有关事项。

  二是业务协调制度。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项不出中心"的要求,建立业务协调制度。一般事项由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及部门职能交叉的事项等,由中心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对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协调会的,视为无不同意见,并应及时对涉及的审批事项加盖公章,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存在严重分歧意见的事项,中心可视情裁决或提交市政府研究解决。

  三是督办制度。中心定期对工作机制运转和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中心例会、协调会议确定的事项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并会同市行政投诉监察中心受理和协调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

  四是考核奖惩制度。对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窗口的考核按月进行,把群众评议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考核结果评定优秀窗口,考核成绩以一定比例与本单位的行风评比挂钩;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按年度进行,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量化打分,并按规定发放年终考核奖。中心和各窗口单位要加强办事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对素质高、业务强、服务优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素质低、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意识差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退回原单位,并作相应处理。中心对进驻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要实行考评制和淘汰制,加强监管,对弄虚作假、服务质量差、影响中心形象的,要及时清除出中心,并由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窗口工作人员选配及其待遇

  各单位要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高,并具备一定计算机、普通话、英语基础知识能力的要求,推荐窗口工作人员,经中心和有关部门考核培训,择优录用。窗口工作人员受派出单位和中心双重领导,人事编制关系仍在原单位,党团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转入中心,每期2年。部门调换窗口工作人员须经中心同意。窗口工作人员的作息制度按中心规定执行,其工资、福利等由原单位负责按同等待遇发放。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期满后,由中心出具鉴定,进入个人档案。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晋升职务、职称。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名单附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力支持配合中心开展工作。对拒不服从安排或搞"暗箱"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

  附:

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和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超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常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高月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臧运鑫(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行政投诉监察中心主任)

  丁 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子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李宜和(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赵祉闳(市行政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市级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薄 明(市财政局局长)

  李慎芹(市物价局局长)

  朱纪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世平(建设银行日照市分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高月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