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林业局、普威林业局、盐边林业局、市国营林场总场:

根据省林业厅川林办[2004]14通知要求,现就造林动态信息及统计汇报等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造林动态信息管理,既是加强造林绿化自身管理的需要,也是加强林业宏观指导、适应林业新形势的需要。抓好造林动态信息工作,及时掌握造林绿化发展趋势,对领导正确决策、指导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林业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林业社会影响,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造林动态信息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

二、建立健全造林动态信息网络制度。一是各单位要确定固定信息员和一名主管科长,并将名单于2004年3月5日前报市林业局造林处。二是造林动态信息员要相对稳定,并熟悉相关业务知识。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三是各单位信息员要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三、实行造林动态信息定期汇报制度。

1、汇报内容:填报统计表(附表1-4)和上报造林绿化动态信息、简报、春季总结、全年总结等文字材料。

2、汇报时间及要求:按照川林办[2004]14号文要求,各单位分别于下列日期前填报表1,即3月5日、3月22日,4月5日、4月22日,5月5日,6月5日、6月22日,7月22日,8月22日,9月22日,10月22日,11月22日,12月22日。5月22日、12月5日,除报表1外,还要加报表2-4。其中,投入情况只要求于每月22日前报一次。春季总结重点是种子准备和育苗情况,其次是作业设计情况及造林整地情况。造林动态信息、简报及重要情况随时汇报。文字材料要突出重点,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汇报形式:造林进度数据经信息员和负责人签字即可上报。造林进度数据(附表1-4)、文字材料可直接报市局造林处,也可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上报。联系电话(传真)3551381,信箱地址:PZHZLC@163.com。

四、切实提高造林动态信息质量。统计表格要按照统一格式上报;数据要真实全面、前后一致、规范协调,不重报、漏报或前后数据矛盾;文字材料要求突出重点,语言精练,事例鲜明,全面系统地反映本单位造林绿化情况。市林业局将把各单位的造林动态信息填报质量纳入造林绿化工作目标考评,对虚报、乱报的,按《统计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五、实行造林动态通报表彰制度。市林业局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文字材料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开展造林动态信息评比活动。每年向省厅报请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不主动上报、敷衍了事、不催不报、甚至催而不报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

六、从2004年3月起,一律采用本套表格,以往的《四川省营林生产进度统计表》废止。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