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通道沿线村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通道沿线村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通道经济发展战略思想,切实抓好通道村镇建设划,以发展非农产业为载体,构筑企业拓展、城镇发展的双赢机制,充分发挥西南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自然优势和劳动力优势,构建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小城镇带,以通道城镇带建设带动全市的城镇化进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通道村镇建设的范围实施通道村镇建设的范围为大西南出海通道河池段(339公里)沿线的村庄、乡镇(详见大西南出海通道河池段村镇一览表),以及河池市域内主要公路沿线的村庄、乡镇。

  二、目标、任务和要求(一)目标大通道沿线村镇建设要以建设全市小康文明示范村镇为目标,在规划设计与建设上,除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外,还要遵循如下原则:

  1、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2、创造符合现代要求,便于居住交往,具有亲和气氛,适于居住的环境;

  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以改建为主,新建与改建相结合,集中成片建设,合理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

  4、切合实际,根据各村镇特点和发展水平,精心设计,合理配套各项设施;

  5、继承和发扬民居及民俗传统,精心提炼,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村镇;

  6、强化管理和宣传,提高居民现代文明意识。

  总的目标是,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大通道沿线的村庄和集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具有河池地方特色的村镇示范带,进而推动全市城乡协调发展。

  (二)任务具体年度实施任务如下:

  1、大西南出海通道沿线各县(市、区)任务如下表:(单位为村庄个数)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南丹县  11    11   10    金城江区 7    7    6    宜州市  11    11   11    都安县  11    11   11

  其余七县按干线公路沿线的村庄,每年要求完成4-5个村庄的改造建设。

  2、沿大西南出海通道的14个乡镇及罗城县东门镇、四把镇,环江县思恩镇、洛阳镇,东兰县东兰镇、三石镇、武篆镇,天峨县六排镇,巴马县巴马镇,凤山县凤城镇,大化县大化镇、岩滩镇等要求在二00四年六月前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力争在两年内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三)主要指标及有关要求1、村庄(1)人均用地指标村庄建设用地由住宅、公建、道路、公共绿地四项用地构成。根据我市实际,按照村庄户数和人口规模分为Ⅰ、Ⅱ、Ⅲ级,各级划分及人均用地规模按如下标准:

  Ⅰ级:50户以下,人均用地面积80~120平方米;

  Ⅱ级:50~100户,人均用地面积80~100平方米;

  Ⅲ级:100户以上,人均用地面积60~80平方米。

  其中住宅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60~75%,公建用地占总建设用地8~12%,道路用地占总建设用地5~12%,公共绿地占总建设用地3~8%.(2)住宅①在层数上以低层(2~3层)为主,中心村采用低层与多层(4~5层)相结合的方式。

  ②综合考虑通风、采光、防灾和私密性等要求,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35%.③低层住宅应采取独立和并联相结合的方式;多层住宅应采取多户联排的组合方式,联排长度不宜超过60米。

  ④低层住宅宜设置庭院,庭院布置应硬地与绿化相结合,采用绿篱或低矮、通透式围墙。

  ⑤住户沼气池、厕所、禽畜圈舍要相对集中布局,并连通建设。

  (3)道路交通村庄与公路要有便捷的交通联系,村庄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主路两侧应有行道树或常青树丛。村庄道路等级可分为三级:

  Ⅰ级:即主路,红线宽度为12~14米,路面宽度6~8米;

  Ⅱ级:即组团路,红线宽度7~9米,路面宽度4~6米;

  Ⅲ级:为宅前路,路面宽度为2.5~4米。

  道路等级视具体村庄规模及地形等情况可作适当增减或调整。

  (4)其它基础设施①给水:要集中供水到户,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②排水: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简易处理,明沟排放。

  ③供电:达到户户通电,供电线路按规划架设,主要道路、活动场所有照明设施。

  ④电讯:村庄设有公用电话,每户均预留电话安装接口,电话普及率达20%;设置公用闭路电视系统。

  ⑤生活能源:每户设有沼气池。

  所有管线按规划设计统一敷设。

  (5)公共服务设施村庄要设有村庄服务管理、文化娱乐和体育等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按每千人1300~1500平方米计算。

  (6)绿化与环境要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经济和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树种。绿化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充分利用原有的植被、水体等自然环境条件,原有的大树、古树应予保留。人均绿地指标不应低于1.5平方米。

  房屋立面应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或改造,创造和谐统一的村容村貌。

  设置有卫生公厕和固定垃圾收集点。

  2、乡镇乡镇的规划和建设要高标准、高起点,重点是完善总体规划,扩大规模,健全功能,改善面貌,树立新形象。具体要求如下:

  (1)配合通道经济带的建设要求,与时俱进,高起点编制完善乡镇总体规划和旧街区改造规划,做好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改造的基础工作。通道沿线所有乡镇总体规划及改造规划必须在2004年6月份以前完成。

  (2)在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和建设部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加大建设投入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小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小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

  (3)对原有老街区实施统一改造,主要包括街道立面景观改造和完善市政道路、供排水、绿化、环境卫生等设施,做到统一规划设计,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的面貌,树立通道小城镇新形象。

  三、具体措施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通道村镇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2、成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要求成立由县(市)、区党委、政府牵头,计划、财政、建设、土地、交通、公路、水利、文化、卫生、林业、农业、电力、电信和文明办等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机构,强化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整个工作正常进行。

  3、落实规划设计经费。为使前期规划工作如期完成,对于村镇规划设计所需经费,各县(市)、区财政必须予以保障。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村镇建设改造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同时对群众的传统观念,思想意识会有一定的冲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发动群众,消除阻力。

  5、加强监督和检查,保证通道村镇建设工作得到切实落实,如期完成。市政府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规划、建设或改造的进度和力度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