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小康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最根本的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是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下更大的气力做好农民增收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继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二、奋斗目标

到2007年,我市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指导性目标是:

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

2、全市50%以上的耕地基本实现水利化,所有灌溉面积实现节水灌溉。

3、牲畜总头数达到500万头(只),其中奶牛达到100万头,鲜奶产量达到350万吨。

4、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民全部移民搬迁;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部分条件好的地区基本步入小康。

5、提高城镇化水平,农村城镇化率达到35%(不含市四区)。

6、全市林地面积新增197.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17.9%提高到27%。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实现提质增收

大力发展畜牧业。发展集约化高效畜牧业,全面实行禁牧和舍饲圈养。丘陵、山区及交通不便的地区重点发展舍饲牛、羊育肥和特色庭院养殖。到2007年畜牧业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70%,农民来自畜牧业的收入占70%以上。

优化种植结构。扩大高效经济作物和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全市种植业调整后的格局大致为:“六个100万亩基地”,优质粮饲兼用玉米种植基地100万亩,多年生优质牧草种植基地100万亩,青贮饲草种植基地100万亩,优质马铃薯种植基地100万亩,无公害蔬菜、瓜果、中药材、油料等经济作物种植基地100万亩,高淀粉玉米及小杂粮种植基地100万亩。

继续推进奶业兴市战略。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推进奶牛小区标准化建设,通过小区、牧场园区的养殖大户辐射带动养殖小户。全市规划兴建50个牧场园区,占地规模在35000亩左右。加大奶业建设科技含量,加快奶牛品种改良和胚胎移殖速度,引进高产优质品种,提高奶牛单产。加快奶牛服务体系建设,每一个乡和养殖小区要建设完善一处集饲草料供应、品种改良、疫病防治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站。从2004年开始,呼市和各旗县区必须逐步建立奶业发展风险基金,抵御化解奶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到2007年,奶业产值要占到畜牧业总产值的80%以上。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加工增收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紧紧围绕乳、肉羊、草、专用玉米、马铃薯、蔬菜等六大主导产业,大力扶持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不断壮大;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中型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使其成为我市农业产业化的龙头。

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及其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快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种子工程”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良种选育、扩繁、推广体系,提高良种覆盖率。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它中介组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都要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利益分配、监督约束和风险防范机制,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生产资料、产品流通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和抗御市场风险、生产风险的能力。

(三)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减人增收

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兴办劳动密集型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提高农畜产品综合加工能力,增加就业岗位,使农民由单一的农业劳动者转变为二、三产业的生产者,促进农民的分工、分业和分化。

推进城镇化进程。改革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开发,重点要放到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使之尽快集聚人口。加快劳务输出。要加强劳务输出管理体系建设,尽快形成运转高效的劳务输出组织服务网络。各旗县区要对劳动力资源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建立劳动力资源储备库。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发展和规范农民工劳务中介组织,保护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因地制宜规划、实施好异地扶贫搬迁工程和生态移民工程,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合理培育和开发主导产业,确保迁出区绿起来、迁入区富起来。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把扶贫项目和措施落实到村到户,解决好贫困户的稳定脱贫问题,减少贫困人口,实现农民增收。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切实把农村公益和社会事业发展纳入各级财政支持范围,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结合国家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六小”工程和自治区“五通”工程、“小康住房”工程和“七个100”工程建设等,采取综合措施,抓好农村新能源、牲畜棚圈、青贮窖产业化基地等项目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采取全面禁牧和封山育林的办法,自然恢复植被。认真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四期、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工程,使之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努力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到2007年,全市林地面积新增44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17.9%提高到27%,人工造林每年完成60万亩。

加大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加强以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蓄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努力增加灌溉面积。在现有250万亩保灌面积的基础上,每年新增农田灌溉面积20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到2007年,全市50%以上的耕地基本实现水利化,所有灌溉面积基本实现节水灌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五)稳定农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

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继续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土地承包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合理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积极发展规模经营。各级政府及土地部门要加强征用土地的管理,合理控制征占耕地的规模。制定出台科学的土地征用办法,合理确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补偿标准,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税费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减负责任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共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各级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增长不得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要改革投资方式,积极探索对农民的直接投资和补贴办法。拓宽农村投融资渠道,努力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深化农村信用合作体系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贷款担保体系,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大贷款额度,完善和推广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延长贷款期限,更好地为农民生产经营服务。切实整顿农村金融秩序,严格规范民间借贷。

(六)加强领导,把农民增收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申之重

切实把农民增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级领导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将农民增收情况列为考核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要指标,对旗县区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性、定量考核,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农民增收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努力为农民增收搞好服务。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研究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农民搞好技术、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科教、文化支农活动,健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为农民增收搞好全方位的服务。

(此件发至旗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