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一、当北江大堤河段发生小于二十年一遇洪水时,大堤抗洪抢险工作由“北江大堤防汛指挥部”指挥,各堤段的安全由属辖防守的区负责。即南海区负责防守南海区境内的堤段,三水区负责防守三水区境内的堤段。防守任务及上堤人数严格按照“北江大堤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执行。

  二、当北江大堤河段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时,省政府向社会宣告成立“广东省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前线抗洪总指挥部”(简称“前抗总”),由省长(或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军区、省府办公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水利厅领导以及清远市、广州市、佛山市市长(或副市长)和北江大堤管理局局长、飞来峡水利枢纽建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总部设在芦苞防汛指挥大楼。

  “前抗总”下设参谋部、后勤部及广州、佛山、清远、部队、飞来峡水利枢纽五个指挥分部(简称“分部”)。

  按《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规定:在省宣告成立“前抗总”的同时,佛山“分部”也宣告成立。佛山“分部”的指挥由佛山市参加“前抗总”的副总指挥兼任,副指挥由佛山军分区、空军九师、市府办公室、市发展计划局、市经济贸易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领导以及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上堤的领导担任,市气象局、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电信局、市卫生局、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广电集团佛山供电分公司、广东省石油公司佛山分公司、市航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佛山分公司有关单位为成员。佛山“分部”设在三水区北江大堤管理处(地址:三水区西南镇中山中路1号,联系电话:0757-87732609,传真电话:0757-87727984)。“分部”的任务是按“前抗总”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全面负责责任地段的抗洪抢险工作,当地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配合,同心合力抗洪,确保大堤安全度汛。

  佛山“分部”下设参谋部、后勤部及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三个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所(简称“指挥所”),佛山“分部”机构方框图详见附件1.

  各“指挥所”的指挥由该“指挥所”参加“分部”的副指挥兼任,副指挥由上堤的街道办(镇)及部队领导担任。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指挥所”分别设在北江大堤西南管理所、小塘狮山窦、芦苞刘寨水闸管理所。“指挥所”的任务是按“分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负责责任地段的抗洪抢险工作,各街道办(镇)要积极配合,加强巡逻查险和险情跟踪监察,确保大堤安全度汛。同时各“指挥所”应设立与“分部”对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自堤段抗洪抢险的一切事宜。包括抢险队伍的组织、人员的调配,自备现场抢险自卸车5-10台,铲车2-5台等运料机、具,工程的抢险以及上堤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部队抢险队伍的住宿由该堤段的“指挥所”负责解决。各“指挥所”的负责防守地段(按起止桩号)划分情况及要求的最大上堤人数,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佛山“分部”内设参谋部、后勤部的组成及其职责如下:

  (一)参谋部(本部设5人)。由市水利局领导参加“分部”的副指挥兼任部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气象局、省水文局佛山分局、市水利局的领导或高级工程师任副部长。主要任务是:密切与“前抗总”联络,传达贯彻“前抗总”的部署和指令;随时向“前抗总”及市三防指挥部汇报“分部”的行动情况、抗洪抢险情况等;分析气象、雨情、水情和堤防工程态势,及时提出抗洪抢险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北江大堤和飞来峡水利枢纽的雨情、水情及工情实时信息要在“前抗总”和各分部的驻地实时显示,以利于指挥抗洪抢险工作。

  参谋部下设三个组:

  1、综合组(人数4人):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利局负责。主要任务如下:

  (1)做好各种联络工作:包括与“前抗总”、市三防指挥部、“分部”下设的三个“指挥所”等的联络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分部”的部署和指令。

  (3)及时收集各“指挥所”的行动情况和工程、抗洪抢险动态,并向“前抗总”、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4)及时通报雨情、水情、工程和抗洪抢险动态。

  (5)做好“分部”人员的食、宿安排。

  (6)协助解决部队的住宿问题。

  2、水文、气象组(人数2人):由省水文局佛山分局、市气象局负责。主要任务是:随时掌握天气、雨情、水情和潮情,分析其态势,及时预报主要水文站点的洪峰水位出现的时间,向参谋部报送书面材料。

  3、工程抢险技术组(人数3-5人):由市水利局负责。主要任务如下:

  (1)掌握“分部”负责防守堤段的工程状况,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制订出抢险方案并向“前抗总”报告。

  (2)负责“分部”防守堤段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并监督抢险方案的实施。

  (3)当大堤出现危险情况“前抗总”决定使用行洪区和滞洪区时,协助“前抗总”实施大塘围的爆破方案。

  (二)后勤部(本部设5人)。由市发展计划局参加“分部”的副指挥兼任部长,市经济贸易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领导任副部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做好抗洪抢险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解决抢险救灾物资(包括抢险物资、粮油肉菜、汽油、柴油)的供应;组织保障抗洪抢险对交通、通信、电力、治安保卫、交警、医疗救护及卫生等的需要。

  后勤部下设六个组:

  1、物资粮油供应组(人数4人):由市经济贸易局负责,市交通局、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省石油公司佛山分公司等参加。具体分工任务如下:

  (1)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负责与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三个“指挥所”制订落实抗洪抢险1.5万人15天左右的粮食、食油供应计划和供应地点。

  (2)省石油公司佛山分公司:负责制定出800辆(艘)车船到北江大堤来、回程用油及抢险机械用油(约200-300吨)的供应计划及供应站点。

  (3)市经济贸易局、市建设局: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和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2、交通运输组(人数3人):由市交通局负责。主要任务是:

  (1)负责与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三个“指挥所”制定抗洪抢险所需的交通车辆、船只计划和调集措施。

  (2)抗洪抢险期间维持水陆交通秩序。

  (3)负责解决佛山“分部”自备现场抗洪抢险所需的自卸车10台、铲车5台。

  (4)负责与三个“指挥所”组织规划落实约800辆车的停放场地,在大堤附近用图、文结合的形式标明每个停车场的位置和停放车辆数量。

  (5)负责组织车辆维修人员到前方抢修车辆。

  (6)负责组织养护抢险队伍所通行的道路。

  3、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组(人数2人):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有关区、街道办(镇)做好治安保卫和交通保障计划的实施,确保防洪驻地和抢险工地的治安安全,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4、供电组(人数2人):由广东省广电集团佛山供电分公司负责。主要任务是:

  (1)保障佛山“分部”、三个“指挥所”和“分部”负责防守堤段(即桩号16+280~33+400和44+750~61+285共33.655公里)的抗洪抢险所需的电力供应。

  (2)每年汛前对“分部”负责防守堤段沿线的供电线路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确保电力供应。

  (3)在抗洪前线组成一支供电抢修队伍,以保证及时排除供电故障。

  (4)解决抢险现场临时增加照明、用电。

  (5)协助各“指挥所”做好抗洪抢险队伍驻地照明供电。

  5、通信组(人数3人):由市电信局负责,分别由电信局、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各派一人组成。主要任务是:提供足够的通信设备供前线抗洪抢险使用,确保抗洪抢险时的通信畅通(包括有线、无线通讯、光纤网络)。特别是要确保“分部”与“前抗总”、市三防指挥部、三个“指挥所”、部队指挥部(设在芦苞镇)的通信畅通无阻。

  6、卫生救护组(人数3人):由市卫生局负责。主要任务是:

  (1)负责组织落实“分部”负责防守堤段的抗洪抢险队伍医疗救护点的设置及力量配备。

  (2)建立前方医疗救护点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络措施。

  (3)保证供应前方所需的医疗药物及医疗器械。

  (4)组织做好“分部”负责防守堤段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

  三、当北江大堤出现万分危急情况时,接到“前抗总”发出下游安全转移的紧急指令后,各区应立即指挥各自管辖的街道办(镇),按事先制定的“安全转移预案”做好人员和重要财产安全转移工作,尽一切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安全转移预案》包括转移信号发布、路线、地点和生活安排等内容,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各街道办(镇)分别制定,每年汛前按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修订,并报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备案。

  四、工作指导原则:

  (一)、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分部”按“前抗总”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努力做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

  (二)、“分部”在向“前抗总”负总责的前提下,各“指挥所”应全力做好防守地段抗洪抢险所需的一切工作,经过努力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分部”研究解决,“分部”确实解决不了,再上报“前抗总”研究解决。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和人员,事后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支持做好这一工作。

  五、有关《预案》实施的具体事项:

  (一)当预报北江大堤将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省三防总指挥部发出实施《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指令时,《佛山市关于<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的实施方案》同时生效,由佛山市三防指挥部发出如下指令:

  1、佛山市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分部及其下设的参谋部、后勤部和三个“指挥所”领导、人员,应立即行动,2小时内到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部佛山分部报到就位,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2、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密切配合,做好交通和治安保障,确保抗洪队伍按时到达北江大堤。

  3、“分部”各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力,各就各位,各负其责,按《佛山市关于<北江大堤—飞来峡水利枢纽抗洪抢险预案>的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做好抗洪抢险前、后方所需一切的准备工作。

  (二)“分部”所需的粮食、物资(包括汽油、柴油、钢材、砂石料等),必须遵守“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提取物资、粮食等一律凭盖有《佛山市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分部》印章或盖有《XXX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所》印章,并有经办人、领取人签名的《物资、粮食分配通知单》提取。

  (三)每年三月底,各有关部门及三个“指挥所”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本年度的人员安排、任务落实情况和本部门的相关预案报告市三防指挥部,以便汇总成册并报省三防总指挥部备案,为抗洪抢险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