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公路是国家整体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是连接城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通道。近年来我市公路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01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2132公里,其中,县乡公路已达到5233公里。在“十五”期内,以三四级路网为重点的县乡公路建设是我市公路发展的重点,随着县乡公路里程的增长、等级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农村费税改革的逐步实施,县乡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为保障县乡公路养护有正常的资金来源,确保公路畅通、完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随着农村费税改革的实施,县乡公路养护资金主要来源的农村“两工”和“民工建勤”将逐步取消,为确保县乡公路的正常养护,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将县乡公路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在中央财政农村费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

  二、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必须按县乡公路养护规定标准认真编制辖区内县乡公路养护经费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列入当年预算安排。

  三、县乡公路养护资金实行财政预算安排后,不得再以农民集资、民工建勤或以资代劳等方式筹集养护资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农村村道公路的建设和养护所需资金,按达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费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达市委发[2002]26号)的规定办理,不得加重农村负担。

  五、要切实加强县乡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确保县乡公路路况完好、安全畅通。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