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处、公交办、各公交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管理办法》,切实执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优化客运环境,加强公交从业人员管理,全面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市交通局决定对全市公交车驾驶员实施准驾证管理制度,全面执行《沈阳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以明礼诚信、乘客至上、爱岗敬业、文明服务为宗旨,以全面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为重点,加强公交职工整体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及时的乘车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沈阳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交车准驾证)顺利实施,成立公交车驾驶员培训及准驾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光远

  副组长:刘春章 王晓民 张安秋

  成员: 由市公交办、各公交企业有关人员联合组成,具体负责公交车准驾证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公交办。

  三、实施办法

  (一)申办程序

  1、申请办理公交车准驾证的自然条件:

  (1)、具有大客车驾驶证:

  (2)、从业人员最低年龄为20岁,男性最高为60岁,女性最高为55岁。

  2、 申办人员携带身份证、大客车驾驶证、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所属公交企业报名,企业初审后报公交办审核、填写申报表。

  (二)培训考核步骤和办法

  审核合格的申办人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和考核。培训由市交通局组织并委托客运集团公司技校进行。培训后由交通局负责组织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并制发沈阳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准驾证。取得公交车准驾证的驾驶员每两年需参加岗位培训和考核。

  (三)培训考核内容全面贯彻执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交企业驾驶员操作规程》。

  培训考核时间:全市所有公交车驾驶员的准驾证拟于年内全部办理完毕,分若干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为5天,理论培训考核3天,实际操作考核2天。

  (四)证件管理

  沈阳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的管理,按照《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安全行车为中心,以沈城公交车“争做交通形象大使,创建文明出行环境”活动为契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在落实好公交车准驾证管理办法的同时,要全面完成今年交通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提高公交服务质量。

  2、全面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认真落实公交车准驾证的办理工作。通过有目的地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理论学习和岗位培训,形成人人遵章守纪,争做“文明形象大使”的氛围。

  3、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落实到每个车队、每条线路的每名驾驶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提高全行业的服务水平。

  4、合理安排,科学调度。各单位在做好对驾驶员培训、考核工作安排的同时,要严格执行行车方案,安排好参加培训考核驾驶员的运营时间和班次。在保证市民顺利出行的条件下,完成好本单位的公交车准驾证的办理工作。

  沈阳市交通局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