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三防指挥部、市水利局《关于防治我市山洪灾害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市三防指挥部、市水利局关于防治我市山洪灾害的意见

  根据近期国家防总、省防总分别多次发出的关于做好防治山洪灾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逐步消除我市的山洪灾害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我市防治山洪灾害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防治山洪灾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充分认识防治山洪灾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研究山洪灾害发生的特点、规律,切实做到周密部署,科学防治,措施有力,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年要专门研究防治工作,检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总结行之有效的防治经验,坚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各种防汛责任制,抓紧落实地方政府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有针对性地完善防御措施,坚决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思想、组织、队伍、物资和措施五落实。

  三、分工协作,综合防治。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水利部门牵头,建设、国土、农业、气象、环保、水文和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山洪灾害防治协调机构,明确分工,理顺职能,形成合力,加大对山洪灾害的综合防治力度。水利部门要尽快对现有的水库、山塘进行除险加固,依法加强河道管理,切实加强小流域的河道规划和整治,坚决杜绝在河道范围内乱挖、乱采、乱倒、乱建等一切违章行为,清除河道内的一切阻洪建筑物,畅通洪水出路,同时要认真搞好水土保持和控制水土流失。建设部门要对山区农村建房作出规划,禁止在山边地带、山洪或山体滑坡易发地方新建住宅或其他建筑物;要在规划建设前完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加强对选址地块的地质安全性评价,各项生活、生产设施按规范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加强规划的指导,并对有关设施作好安全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地质情况不良区域强化定期检查工作制度。国土部门要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对一些老滑坡体以及存在明显危险征兆的滑坡、崩塌山体进行观察,积累资料,总结山体滑坡、泥石流形成等发生和发展的规律,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危险区域,分析标明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及影响范围,把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村、户,并加强监测预警。环保部门对山洪灾害敏感发生地区要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上马,依法对山洪敏感发生地区的重污染建设项目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与水体保护无关的污染建设项目进行清理,以防止因山洪灾害而引发的二次污染,协助做好危险区内的污染控制工作。农业部门要继续抓好宜林荒山绿化工作,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加强林地砍伐的巡查管理,杜绝乱砍乱伐、陡坡耕作、破坏植被现象。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危险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及维持治安秩序等工作。

  四、加强监测,提高水平。各级气象和水文部门要加强监测系统的建设,认真做好气象、雨情、水情监测预报工作,大力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和时效。气象部门要把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及时通报有关地区及有关部门。水文部门要建设和完善洪水测报系统,在山洪易发区建立专门的观测站,提高山区雨量站的站点密度,延伸报汛站点网络,实现雨量信息的实时监控。要尽快建设全市三防信息系统,不断提高三防指挥调度的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传递。要建立山洪预警系统,确定鸣警信号,提前作出预警,并广为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以便提前做好防备工作,减少灾害损失。

  五、编制方案,切实避险。各有关地方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要尽快组织编制和落实避险措施与转移方案,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编制方案。编制方案要有较详尽的中小河流洪水或某一水库失事风险图,预测特定河流发生某量级洪水,或者水库失事时可能形成的淹没范围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有山洪灾害发生时群众转移方式、转移道路、转移顺序和临时安置地点的详细方案。充分利用编制方案和洪水风险分析指导各项防治工作,指导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经济建设布局。

  六、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各有关地方党委、政府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与普及有关防御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基本常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着力加强对基层干部的防灾抗灾知识培训,使他们逐步掌握和认识山洪灾害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掌握防治山洪灾害的技术和能力,增强防灾抗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山区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有效的防灾、避灾和抗灾工作。

  七、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山洪灾害报告制度。各有关地区要认真总结防治山洪灾害的经验,切实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统计报告制度和灾后分析评价制度。为掌握分析山洪灾害的发生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一旦发生山洪灾害,各级三防指挥部要按照山洪灾害情况报表(见附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核实情况,如实统计上报。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山洪灾害要认真总结分析成灾原因,尤其是对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总结和评价,不断改进防御措施,不断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区级三防指挥部要对每次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包括预案、组织实施、减灾效果、存在问题等作出评价,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