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非典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没有发生疑似或临床诊断的非典病例。目前全国疫情已趋平稳,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正在逐步恢复。按照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一手抓非典防治不放松的方针,全市非典防治工作要按照科学、依法、规范、有效的原则,坚持科学防治与依法防治相结合,群防群控和专业防控相结合,逐步转向常态管理。为此,现就全市下一步非典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非典防治工作日常组织运行体系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市和各县区非典防治指挥体系保持不变,思想不能放松,继续履行工作职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转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常态管理。铁路、交通、教育、旅游、外经贸等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将非典防治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正常工作,明确领导,专人负责,实行长效管理。

  (二)强化工作责任制,继续严格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区辖区内的单位不分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各县区防非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把非典防治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层层抓好落实。

  (三)完善防范网络,建立健全以街道、社居委、乡镇、村委会以及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宾馆、旅店为主体的管理机制。街道、乡镇要设立疫情监测报告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社居委、村委会、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宾馆、旅店要有疫情监测报告员,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县区卫生防疫站。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对疫情监测报告员进行专业培训,对经培训合格的监测报告员由县区卫生局发给合格证,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四)加强专业防控和救治体制建设。市、县(区)卫生防疫站应成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建立疫情监测、报告、处理的组织,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监测检验以及卫生防护等物资、技术准备。充分发挥市、县区卫生防疫部门和三级医疗预防网络的作用,建立快捷、畅通、准确、及时的信息传递网络,对传染病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立一支市级的装备齐全、技术过硬、机动灵活的救治队伍。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各级卫生防疫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

  (五)改善督查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不定期对非典防治工作随机抽查,强化卫生局督查组的专业督查和业务指导。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把非典防治纳人常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六)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市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与县(区)非典防治指挥部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二、调整规范非典防治工作各项政策措施

  (一)坚持现行的疫情报告制度。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和即发即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向当地的卫生防疫站报告。市、县(区)卫生防疫站要继续坚持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全市疫情监测,并做好全市疫情预测预报和重点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调整发热门诊的布局。按照“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的原则,由市卫生局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充分发挥大型综合医院的技术优势,发热门诊要配备有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继续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热病人应主动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三)调整隔离观察和医学观察的适用对象。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试行)》,划分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严格隔离观察两周。对一般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如无发热可以正常工作学习。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发挥社区防控网的作用,把流动人口纳入全市群防群控体系。各级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在发生非典疫情时要严格进行防疫检查,把好流动人口进市、住宿、工作三个关。要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安排住宿谁负责。

  (五)加强对民工市场和建筑工地的管理,开放民工劳务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对外招聘员工,新招人员需接受必要的体检。用工单位要落实民工非典防治工作的责任和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建筑工地要改善工地的宿舍、食堂环境卫生状况。

  三、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一)开展全民健康知识教育。制定计划,编印宣传材料,有计划、有目的地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公益广告和设立健康咨询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典防治知识,引导群众正确面对非典,科学使用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

  (二)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加强文化娱乐、餐饮服务、宾馆饭店等场所的行业卫生管理,严格通风消毒措施。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日常管理,餐饮业要提倡采用分餐制的用餐方式。禁止宰杀、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要坚持每天消毒制度,车站、码头、学校等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非典防治工作责任制。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全市城乡普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破陋习,树新风,坚决反对不讲公共卫生、不讲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消灭“四害”,清除卫生死角,全面改善城乡的卫生环境。

  四、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一)依法做好防疫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把非典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二)进一步规范非典防治工作管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完善各级、各部门防治非典措施,建立常态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在常态和应急状态下的组织指挥、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处置方案,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努力实现非典防治工作的长效管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