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倡导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广大青少年健康有效地利用互联网,创造一个健康、有序、文明的上网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电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网吧管理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经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的网吧,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良好、健康的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网吧进行社会监督。

  二、提供服务的网吧营业场地要符合有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安全可靠。消防设施、设备要齐全,不得安装固定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不得封堵疏散通道,不得关锁门窗;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安全疏散通道。定海、沈家门城区每个网吧的计算机不得少于40台,各县及以下地区不少于30台,每台计算机所占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网吧里的所有计算机硬盘不得装载游戏软件;除了管理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不得装载光盘和软盘驱动器。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未经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利用网吧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未经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利用网吧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不得为上网顾客提供食宿、容留过夜;要记录有关上网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网吧不得经营含有淫秽、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的网络游戏;网吧所有座位都必须采用开放式布局,使网页访问情况一目了然。要健全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网吧工作人员经常在网吧中巡视,发现违规者立即提出警告,对不听劝戒者要强行断线。

  五、各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均应组织建立义务监督员队伍,可聘请中小学校长、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学生家长和社会热心人士为义务监督员,市义工联将义务监督员纳入义工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协助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监督工作。义务监督员发给监督记录本和监督检查证,义务监督员管理以分片负责、适当流动为原则。鼓励群众参与对非法开办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的监督,对于群众和义务监督员的举报,受报部门应立即按职能分工在24小时内查实并处理。

  六、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实行季审和累进扣分管理制度。季审,即在各部门对网吧进行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结合义务监督员提供的网吧明查暗访记录,对网吧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情况进行审核;累进扣分适用于对网吧不能明确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上述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七、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对违规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对未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开办网吧、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依法取缔和吊销证照的网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停止接入服务。

  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含有淫秽、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网络游戏的,以及对上网用户实施上述行为疏于管理、不予制止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正确引导学生上网。各级各类学校不仅要加强校园网络环境的建设,也要开拓网络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和自律意识,指导他们学会选择,识别良莠,鼓励他们进行网络道德创新,提高网络素养。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青少年需要的专门网站。各级妇联组织要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同时切实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教育家长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八、积极改进监管手段,建立网络监视巡察系统,提高监管的效力,同时,建立网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九、各相关部门建立书面通告制度。对各自检查和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本部门管辖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对本部门管理的问题进行处理后应在24小时内向各相关部门通报。

  十、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指定联络员,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设立联席会议联络员办公室,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文化体育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的单位实行限期整改制度,对故意隐瞒不报、不执行本意见的单位由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

  十一、网吧审批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鼓励网吧经营业主“健康、合法、有序”经营,并向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经营发展。要结合季审和年审工作,评选全市“绿色网吧”,对考核合格的网吧进行命名挂牌。既让上网者享受到互联网巨大的信息资源,又使网吧不再成为“黄、赌、毒”的传播渠道,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如本意见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