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考核鉴定,决定对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及要求

  (一)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整治

  责任部门: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市民政局

  存在问题:1.清扫保洁较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垃圾箱满溢,清运不及时,局部有卫生死角;2.部分地段道路坑洼不平;3.臭水塘、浜、沟未整治。

  整治要求:1.组织有关人员对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进行拉网式检查,明确责任,落实领导、人员,突击整治;2.完善日常性保洁、清运措施,实行长效管理。

  (二)社区及背街小巷卫生整治

  责任部门: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电力局

  存在问题:1.社区及背街小巷清扫保洁不到位,楼道还不够整洁;2.背街小巷个别地方还有朝天垃圾箱;3.部分社区内有乱设摊现象;4.封闭小区的社区与物业管理单位有推诿扯皮现象;5.广场后路电力局宿舍旁杂草丛生,有卫生死角和乱搭建。

  整改要求:1.各社区发动居民开展清洁环境、整洁楼道大行动;2.市教育局、团市委组织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清洁家园义务劳动,具体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与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商定;3.加强社区全日制保洁责任制,各街道加强巡查、督查;4.坚决取缔社区内的乱设摊;5.封闭小区清扫保洁由社区统一监督管理;6.拆除背街小巷的朝天垃圾箱,改为垃圾袋装化;7.由电力局组织清除广场后路电力局宿舍旁的杂草、垃圾及乱搭建。

  (三)“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整治

  责任部门: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建监察支队

  配合部门:各路长部门及配合部门

  存在问题:1.人行道保洁不到位,晚上不清扫,早上保洁晚;2.车辆停放不整齐;3.公用设施、人行扶拦灰尘多;4.部分单位基础卫生差,楼道、厕所、窗台等区域不干净,环境不整洁,鼠蝇密度高。

  整治要求:1.人行道要全日制保洁,主要马路人行道晚上要清扫,所有人行道早上6点前必须清扫完毕;2.代包单位组织力量整治代包人行道的车辆停放,确保整齐划一;3.路长部门及配合部门对管辖路段组织一次大清洁活动;4.加强单位卫生及除“四害”督查,确保室内外干净,环境整洁,除“四害”达标。

  (四)占道经营及乱设摊整治

  责任部门:市城建监察支队、湖州开发区城建土地监察大队

  配合部门:城区工商分局、市卫生监督所

  存在问题:1.店外占道经营严重,铝合金加工店几乎都占人行道加工、堆放;2.定点水果摊等擅自扩摊,摊位容貌差;3.已被取缔的红丰一路、环城东路、华丰二路等马路市场有回潮现象,夜间104国道边、北街、城北大桥北堍等有排档。

  整治要求:1.彻底清除店外占道经营,铝合金加工店的占道加工、堆放,由城区工商分局牵头清除;2.全面清理定点摊位,对保留的摊位严格整治,确保规范、整洁;3.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及夜排档,规范北街夜市。

  (五)小饮食店及公共场所整治

  责任部门:市卫生监督所

  配合部门:城区工商分局、市城建监察支队

  存在问题:1.小饮食店的“三防”、消毒等设施不够完善;2.小饮食店背后有乱搭建;3.店外占道摆放现象较为严重;4.部分美容美发厅(店)、公共娱乐场所消毒设施、通讯设备不完善,消毒不规范。

  整治要求:1.强化对小饮食店“三防”、消毒设施配置的监督,严格使用制度,加大处罚力度;2.整治小饮食店环境,拆除违章建筑;3.坚决制止占道摆放,制定对违章占道摆放处罚办法,及时查处违章摆放行为;4.督促美容美发、公共娱乐场所完善消毒、通风设施设备,加强消毒管理。

  (六)集贸市场整治

  责任部门:市市场发展中心

  配合部门:城区工商分局、市城建监察支队、各市场业主

  存在问题:1.市场秩序较乱,摊外设摊,乱堆放;2.场内卫生保洁不到位;3.场外车辆停放不整齐,有的市场内乱停车辆;4.劳动北路临时农贸市场脏、乱、差。

  整治要求:1.整顿市场秩序,坚决制止摊外设摊、乱堆放;2.加强全日制清扫保洁,场内无垃圾,地面无积水;3.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严禁场内停车,场外按车辆种类停放,龙头朝向一致,停放整齐划一;4.强化对劳动北路临时农贸市场秩序、卫生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七)户外广告及“牛皮癣”整治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户外广告)、市城建监察支队(“牛皮癣”)、湖州开发区城建土地监察大队

  存在问题:1.有烟草广告,一百楼顶、五一大桥北堍等有大型烟草广告;2.店门口乱拉横幅广告及摆放低档次竖牌广告;3.“牛皮癣”屡禁不止,清除不及时。

  整治要求:1.清除所有烟草广告;2.坚决取缔乱拉乱摆放的各种广告;3.及时清除“牛皮癣”。

  (八)交通秩序整治

  责任部门:市交巡警支队

  配合部门:市交通局、市残联

  存在问题:1.机动车乱停放现象仍较严重;2.无牌无证的残疾车辆增多,占据有效路面乱停放现象严重;3.车辆、行人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

  整治要求:1.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严肃查处乱停放行为;2.坚决取缔健康人开残疾车营运及查处残疾车占据有效路面乱停放行为;3.加强道路叉口管理,严格教育、处罚闯红灯行为。

  (九)除“四害”整治

  责任部门:市爱卫办

  配合部门: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房管局

  存在问题:1.除“四害”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超标;2.封闭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除“四害”经费难落实,成为除“四害”工作的空白点;3.部分单位有鼠迹、鼠粪、蟑迹、孵鞘及蚊蝇孳生地。

  整治要求:1.市区全面开展一次灭蟑、蝇、蚊工作,降低“四害”密度;2.封闭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必须落实资金,同步开展除“四害”工作;3.组织各单位全面清理鼠迹、鼠粪、蟑迹、孵鞘及蚊蝇孳生地。

  (十)健康教育整治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配合部门: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存在问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较低。

  整治要求:1.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社区完善健康教育专栏,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学习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规范;2.中心城市中小学加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3.加强医院大众传媒健康教育工作;4.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十一)建筑工地整治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土地储备中心

  存在问题:1.建筑工地卫生差,厕所档次低、保洁差,场地不平整,有积水,建筑材料乱堆放;2.民工宿舍卫生差;3.出入口未硬化,运输车辆轮胎带泥;4.待建工地杂草丛生,有垃圾和积水,成为蚊蝇孳生地。

  整治要求:1.加强对建筑工地管理,确保场内干净无垃圾,场地平整无积水,厕所规范常清扫;2.加强对民工宿舍的卫生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宿舍周围无垃圾杂物;3.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有冲洗轮胎设施,确保运输车辆出工地轮胎不带泥;4.对待建工地、拆迁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围护规范,场内无垃圾杂草及积水。

  (十二)市容环境整治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存在问题:1.遮阳棚太乱,有的破烂不堪,严重影响市容;2.门匾店招不整齐、不美 观,有的文字不规范;3.有的沿街房屋、墙面破损。

  整治要求:1.对遮阳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破烂、不规范的予以拆除,保留的必须统一、规范;2.对门匾店招全面整顿,不整齐、不美观及破损的给予更换,清除店门周围乱涂写、乱张贴,不规范文字予以改正;3.继续做好沿街房屋墙面的白化;4.沿街摆放花草,美化环境。

  (十三)河道整治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港航局、吴兴区政府

  存在问题:1.市河、环城河已整治河段有时有漂浮物;2.因长湖申航道经常堵航,环城河禁航管理没有很好落实;3.环城河未整治段河两边有垃圾杂物,河面有漂浮物。

  整治要求:1.加强市河、环城河已整治河段打涝保洁,确保河面无漂浮物;2.加强长湖申航道疏航管理,确保环城河禁航,城西水厂附近及对岸禁止船舶停靠;3.吴兴区负责清除环城河未整治河段河边垃圾杂物,定期打涝漂浮物。

  (十四)南浔区南浔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部门:南浔区政府、南浔镇政府

  整治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方位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充分作好考核验收准备。

  二、整治时间

  各项专项整治均于7月8日前完成。7月9日前后市创建办组织全面检查。

  三、保证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动员工作。各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跟踪报导,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督查工作。市创建办组织督查组,切实加强对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落实。

  (三)落实整治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市创建办、市爱卫会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完成整治工作好的单位奖励,对整治不力、效果不好、影响创卫目标实现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