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打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确保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市政府决定,继续实行政府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法,组建九个企业改制工作组,指导和推进所联系企业的改制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改制工作组负责人和牵头部门

  (一)长虹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工作组由市长黄学玖和常务副市长蒋仁富负责。牵头部门:市国资办。

  (二)双马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工作组由常务副市长蒋仁富负责。牵头部门:市体改办。

  (三)九洲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工作组由副市长赵勇负责。牵头部门:市国资办。

  (四)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工作组由常务副市长蒋仁富和市企业工委书记张世弟负责。牵头部门:市国资办。

  (五)市燃气集团公司改制工作组由副市长钱鹏霄负责。牵头部门:市体改办。

  (六)东材企业集团公司改制工作组由副市长钱鹏霄负责。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七)绵阳汽车方向机总厂改制工作组由常务副市长蒋仁富和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羊群负责。牵头部门:市体改办。

  (八)四川矿山机器有限公司改制工作组由副市长赵勇和市政府调研员肖永康同志负责。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九)国营涪江有线电厂(破产)改革工作组由常务副市长蒋仁富和副市长钱鹏霄负责。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二、各改制工作组的参与单位

  除牵头部门之外,根据情况,下列部门和单位要抽调人员分别参加相关的改制工作组:

  市委政研室、企业工委、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建委、市建冶煤协会、市社保中心、市就业中心各部门和单位要全力支持改制工作组的工作,保证人员到位,时间到位。

  三、各改制工作组的任务和职责

  (一)各改制工作组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国办发[2003]96号、川委发[2002]2号)文件和(绵委发[2003]7号)文件以及有关企业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充分调研、听取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三个百分百”要求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介机构进行改制企业的审计评估。

  (三)会同企业领导班子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职工安置方案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获得通过。

  (四)协调组织改制方案的实施。在改制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多方面的利益关系。

  (五)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或以招投标的形式转让国有股权或产权。

  四、进度要求

  各改制工作组要在2004年4月之前制定出企业的改制方案,提交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审,改制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年内要全面完成改制任务。

  二00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