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今年2月开始,我市各级及时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从省、市两级督查掌握的情况看,我市土地市场秩序总体上是较好的,整治工作的开展比较深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为确保我市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现就加强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重要性的认识。

  这次治理整顿各类工业园区,不是少数同志误认为的要“收”、“急刹车”,而是规范工业园区依法用地、合理用地,使工业园区规范健康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文件、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障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上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的治理整顿,规范工业园区用地管理。

  1、要完善工业园区的立项审批手续。设立工业园区要坚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相衔接,坚持远期规划与近期发展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论证,合理布局。要规范园区名称,确定规划总面积。各县(市、区)原则上设立一个工业园区,已设立多个的,要抓紧进行整合。一些工业项目小区,可作为工业园区的园中园对待,由当地政府确定,享受某些优惠政策,一律不称“工业园”、“开发区”。完成工业园区的整合规划任务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根据立项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或报上级审批。停止规划和审批新的工业园区,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超过规划用地规模和范围的开发用地,坚决予以撤销。

  2、工业园用地要科学规划、滚动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工业园区违规占用或虽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但长期闲置的土地,能复耕的尽可能予以复耕,不能复耕的要依法收回;对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难落实的要予以停办;工业园尚有存量土地可使用的,不再新增建设用地。

  3、规范工业园区用地管理。工业园用地用多批少的,要尽快补报审批;上报了材料但未交清报批规费的,要尽快筹措,完善报批手续。租用集体土地办工业园尚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要抓紧办理。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办理征地、出让和用地手续,对违法下放土地管理、规划管理权限的有关文件进行纠正并废止。

  4、园区用地必须采用出让方式供地,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竞争使用者,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要建立和完善园区土地价格体系,出让金原则上不能低于当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最低档,以利提升园区品位,更好地吸引外资,促进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建设用地的规范管理。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土地市场建设,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按市场要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做到依法用地、科学用地、规范用地。凡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搞建设的,必须按规定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坚决纠正未批先用和边报边用的现象。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要依据法定程序办理,依法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要统一使用国土资源部制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范文本。对2002年7月1日以后,经营性土地仍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逐宗查明情况,分别作出说明。2003年10月1日后,经营性用地再以协议方式出让的,一律视为违纪,给予严肃查处。

  3、要规范征地和供地程序,主体必须合法,必须按职能分工,由国土资源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征地和供地职能,坚决制止非职能部门征地和多头供地行为。

  四、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征地与维护农民利益的关系。

  各地在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既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又要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1、要严格依法核定征地补偿标准。不管什么用途的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在财政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按标准高靠。凡补偿标准低于法律规定标准下限的,不得报批用地。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切实行使好审查、监督职责,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切身利益。

  2、对农民的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要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层层克扣,不得挪作他用。征地补偿费发放,要推行专户管理、直接到户的发放模式,减少中间环节。

  3、要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情况进行一次深入调查,对低于法律规定标准的立即进行纠正。对失地、少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作出妥善安置。有条件的地方应加快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步伐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对群众意见较大,出现上访情况的,一定要妥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附:各县(市、区)土地市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OO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