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局、各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153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贯彻落实。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是指“所属时期”。

  二、己缴纳5月份[所属期]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可办理退库。

  特此通知。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