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省政府已连续公布取消了第三、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03]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03]27号),经进一步对照清理、审核,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再次取消217项行政审批项目。

  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已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与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一是要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制定监管措施并认真实施。二是改变管理方式,对改由有关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审批的项目,应做好移交和指导工作。三是对转为部门日常业务的原行政审批项目,要继续做好业务管理工作和数据资料的管理工作。四是凡是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纳入政务(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搞“体外循环”。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我市跨越式发展和对外开放创造更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切实做到凡是中央和省上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市一律取消。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其他方面的改革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切实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问题;要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和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要与“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制度改革相结合,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审批收费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法制部门要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和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收费的规范。

  二00三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宜宾市人民政府决定再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7项)

  一、市经贸委(十项)

  1.开办旧货企业

  2.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凭照审批

  3.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线的设计方案

  4.使用现场混装炸药车对外有偿服务

  5.化纤行业主要生产能力核准

  6.轮胎生产企业成立审核

  7.罐头厂出口代号的审批

  8.军工配套生产许可证

  9.外国牌号碳酸饮料浓缩液进口登记

  10.设立旧货市场

  二、市民政局(十项)

  11.代销中国福利彩票资格审批

  12.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审批

  13.社会团体设立企业法人备案

  14.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审批

  15.社会福利企业因合并、分离、转让而终止的审批

  16.社会福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任、选举、招聘或罢免的备案

  17.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人员的残疾状况鉴定核准

  18.社会福利企业辞退残疾职工备案

  19.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标准审批

  20.国内婚姻介绍所的设立

  三、市司法局(一项)

  21.新设立的劳教生产企业审批

  四、市财政局(七项)

  22.旅游企业福利费超支事项的审批

  23.企业国有住房出售事项的审批

  24.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坏账损失的审批

  25.金融企业抵债资产变现损失的审批

  26.金融企业住房周转金账户清理后负数余额摊销的审批

  27.金融企业住房公积金列支的审批

  28.国有企业兴办企业资产转移的审批

  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项)

  29.基本医疗保险使用医院制剂的目录及给付比例备案

  30.用人单位通过媒体发布招用人员广告审批

  31.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保育员就业准入

  32.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从事文体或特种工艺工作审批

  33.非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跨省流动就业中介服务审批

  六、市建设局(五十八项)

  34.电梯准用证审批

  35.工程竣工结算核准

  36.工程施工合同价核准

  37.部分建设工业产品试行准用证审批

  38.建筑劳务基地核准

  39.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

  40.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资格核准

  41.施工合同草案审查

  4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监理许可

  43.工程总承包资格核准

  44.地下工程竣工验收

  45.装修工程竣工质量认证

  46.申报资质等级建筑企业安全资格审批

  47.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48.爆破作业审核

  49.施工环境控制审批

  50.村镇规划区范围内临时用地审批

  51.村镇住宅建设审批

  52.临时占用村镇原有公共设施审批

  53.村镇规划设计单位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审批

  54.供水企业试运行审批

  55.连续停止取水满1年后再取水重新核定取水量核准

  56.房屋产权单位便器水箱和配件更新改造计划审批

  57.供水单位饮用水工程竣工验收

  58.凿井验收

  59.从事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单位审批

  60.非城建单位城市客运交通营运范围审批(原交通局的管理和审批权不变)

  61.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证核准

  62.其他单位建设城市道路审批

  63.绿化工程验收

  64.城市树木大规模更新审批

  65.动物园与系统外的单位交换、转让、出售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审批

  66.城市新建动物园审批

  67.动物园申请猎捕一、二级保护动物特许猎捕证审核

  68.供热企业资质审批

  69.燃烧器具销售许可

  70.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

  7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

  72.全民所有制燃气供热企业关键设备资产处置审批

  73.全民所有制燃气供热企业联营、兼并备案

  74.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审批

  75.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核

  7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设计任务书审批

  77.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个别需兴建项目审批

  78.游乐园规划建设选址审核

  79.淘汰报废水井核准

  80.房屋装饰装修审批

  81.建设企业领导干部岗位证书核准

  82.建设类培训机构资质审批

  83.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核准

  84.城市新增工业用水量审批

  8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岗位资格核准

  86.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审查

  8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

  88.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核准

  89.燃气供应企业及分销站点变更、停业、歇业、分立、合并的审批

  90.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91.公共绿地(包括游乐园、动物园)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

  七、市水利局(四项)

  92.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建设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的审批

  9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94.水利系统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审批

  95.渔业船舶修理企业资质等级认可

  八、市文化局(二十一项)

  96.市文化局直属院团演员个人申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备案

  97.国家机关设立的文艺表演团体进行跨地区营业性演出审批

  98.营业性演出单位变更名称、住所、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及业务范围核准

  99.发布演出广告核准

  100.举办跨市音像制品批发订货会或展销会备案

  101.举办冠以“宜宾”、“全市”等名称的商业性艺术品比赛、展览、展销等经营活动审批

  102.地方性的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展览、展销审批

  103.举办跨市的商业性美术品展览审批

  104.演员个人营业性演出许可

  105.中国文联组派本团体10人以内艺术团组出国进行非营业性演出及展品在40件以内艺术展览出口或邀请外国同等规模展览来华在本市展出的备案

  106.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

  107.文物商店跨辖区收购文物审批

  108.地方文物博物馆举办文物巡回展览审批

  109.文物经营单位经营文物收购、销售业务审批

  110.文物商店经营文物对外销售业务审批

  111.设立不对外销售的地、市文物商店或收购站审批

  112.设立专营内销文物的门市部审批

  113.文物出国(境)展览组织者资格认定

  114.文物展览展品承运人资格认定

  115.文物展览展品委托运输合同备案

  116.出国文物展览展品包装工作资格认定

  九、市地税局(四项)

  117.对纳税人上交的各类基金税前扣除的审核

  118.对纳税人按规定支出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核准

  119.对社会力量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税前扣除审核

  120.对内资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的备案

  十、市体育局(二项)

  121.办理有偿体育技术培训许可

  122.办理《体育经营合格证》

  十一、市统计局(三项)

  123.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调动审批

  124.劳动统计年报联合审核

  125.统计信息服务机构从业资格及信息咨询服务许可

  十二、市档案局(四项)

  126.区县档案馆达三级标准审批

  127.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备案登记制度

  128.已到开放期限无需继续保密或控制使用的档案开放审批

  129.省属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的档案处置

  十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八项)

  130.民用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企业审批

  131.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核发

  132.小轿车一次性经营审核

  133.合同鉴证

  134."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核准

  135.白酒类(39度以上)广告审批

  136."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命名

  137.设置广告显示屏审批

  十四、市人事局(八项)

  138.各区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指标审批

  139.市政府部门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140.市政府部门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

  141.全市副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

  142.市级机关工资基金审核

  143.引智国外技术管理人才示范推广项目的申报

  144.出国(境)培训项目备案

  145.办理《派出培训研修班》审批

  十五、市广电局(二项)

  146.有线电视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单位资质认可

  147.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定点销售审批

  十六、市公安局(二十一项)

  148.娱乐场所审核备案

  149.按摩服务场所的设立审批

  150.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核发

  151.匕首佩带证核发

  152.管制刀具经销审批

  153.特种刀具购买证核发

  154.自行车分合式牌照登记发牌

  155.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许可

  156.守库押运人员的审查培训和资格审批

  157.国有企业保卫人员上岗合格证审批和保卫机构负责人任免备案

  158.军工产品公路运输安全免检审批

  159.苏蒙朝探亲邀请书核发

  160.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消防安全许可证核发

  161.邮政车辆特许通行核准

  162.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许可证换(取)证核发

  163.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核发

  164.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审批

  165.租赁房屋登记核准

  166.申请进口多色复印机的单位

  167.氯酸盐配制烟火剂和文艺、体育、狩猎、外贸出口等特需制品

  168.权限内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许可、运输

  十七、市卫生局(四项)

  169.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审批

  170.卫生用品备案

  171.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备案

  172.大型医疗设备应用许可

  十八、市科技局(四项)

  173.农村技术市场工作试点单位的审核、推荐

  174.全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的评奖审核、推荐

  175.科技查新机构业务资质认定

  176.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创新试点审核、推荐

  十九、市林业局(三项)

  177.新建、扩建以消耗林木资源为主的大中型纸浆、人造板等加工企业资源审核

  178.松香产品运输凭证核发

  179.刨花板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十、市环保局(一项)

  180.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

  二十一、市房管局(二十项)

  181.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验收

  182.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核准

  183.房屋修缮企事业单位资质核准

  184.房屋修缮质量评定核准

  185.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的核准

  186.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建设许可

  187.用侨汇购建住宅审批

  188.项目公司销售商品房核准

  189.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190.跨城市接受委托拆迁审批

  191.委托拆迁合同鉴证

  192.自行拆迁核准

  193.商品房外销许可

  194.城市私有房屋买卖价格同意核准

  195.机关、团体购买租赁私有房屋审批

  196.房屋租赁核准

  197.公用房屋租赁核准

  198.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审批

  199.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核准

  200.企业房改方案备案

  二十二、市发展计划委(七项)

  201.咨询、监理等单位施工招投标代理资格核准

  202.招标单位资质核准

  203.招标申请书核准

  204.招标文件审查

  205.标底审定

  206.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核准

  20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核准

  二十三、市交通局(十项)

  208.经营城市客车保修(二类及以下)业务审批

  209.城市客车保修企业(二类及以下)资质审批

  210.城市公交车船提高折旧率审批

  211.城市公交企业以留用资金和自筹资金从事设施建设、购置运营车(船)备案

  212.需政府投资设施建设和运营车(船)购置审批

  213.城市公交企业确定税后留利中各项基金的比例和用途备案

  214.城市公交企业破产审批

  215.装置计价器审批

  216.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抵押、转让关键设备或重要建筑物审批

  217.车辆清洗站设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