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酒泉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三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
酒泉市残工委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多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市已形成了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格局。但是,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上的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康复工作发展不平衡,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康复机构服务水平较低,康复经费短缺,全市4.6万残疾人中,80%以上有康复需求,一部分因身体功能得不到恢复或补偿,影响了上学、就业和脱贫,有4500名残疾人生活处在贫困状态。为了切实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使大多数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改善其生活状况,提高生命质量,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为出发点,强化政府行为,加大经费投入,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基础康复机构建设,增强康复服务能力,提高康复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积极开发社会资源,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全市残疾人70%得到康复服务;到2010年,全市得到康复服务的残疾人达到85%;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本原则

  1、以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重点。从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兼顾多样性康复需求,紧紧围绕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项目开展工作。

  2、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在政府的主导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康复工作合力。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好康复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方式,建立良好的康复工作环境。

  3、以重点工程与提供普遍服务相结合。选择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做到的康复项目,实施一批重点工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推行社区与家庭康复,拓展康复内容,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增加服务项目,注重高新技术康复领域的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三、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康复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把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和假肢装配等重点康复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牵头,卫生、民政、财政、公安、教育、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康复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形成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医疗康复纳入医疗机构工作范围,重点做好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康复和聋儿康复、假肢装配等重大康复项目的实施工作,并要加强医疗机构康复科室建设,优化现有康复医疗人员和医疗设备资源的配置,增加康复内容,提高康复质量。民政部门要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做好特困残疾人的生活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在实施残疾人教育中,要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特性,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教育方式,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精神病的防治康复,认真抓好重度精神病的收容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逐年增加残疾人康复资金,确保康复工作的基本经费;残联负责做好康复工作组织管理,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制定规划,筹措经费,督促各项康复措施的全面落实。

  2、加大康复经费投入,开发社会资源,确保残疾人康复任务完成。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当地财力状况,逐年有所增加。同时,要制定有关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残疾人康复工作。要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后的职业和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康复经费被挤占挪用,保证康复经费合理使用。

  3、加强康复机构建设,提高康复人员素质。要加强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县(市、区)残联要确定一名康复工作专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各级康复服务指导站的作用,购置适用的康复训练器材,加强康复人员培训,要依托医疗机构或开办独立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工作,规范康复医疗和康复训练。敦煌聋儿语训部要在师资、设备等方面达到省上和国家的标准。要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酒泉市第二医院、金塔、玉门、敦煌等县(市)医院要设立康复科,力争2005年达标;肃北县医院、阿克塞县医院要设眼科,全市所有的县(市、区)级医院到2005年末都要建立起眼科。要有计划地采取多种方式对现有康复工作人员进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其康复业务能力。要重视社会资源的开发利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的作用,特别要鼓励私营医疗机构参与康复工作,以推进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

  4、认真实施重点康复工程,推动全市康复工作全面开展。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聋儿康复、假肢装配、配备轮椅等项目是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广,认真实施。各级卫生、民政、公安、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制定措施,精心组织,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水平。要抓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程建设,不断扩大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控,降低其发病率和肇事率。要认真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开展装配普及型和骨骼式假肢,大力推广价廉、质优、实用、面向贫困残疾人的用品用具。要充分发挥敦煌聋儿语训部的作用,辐射带动全市聋儿语训工作。

  5、全面推进社区康复服务,积极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康复工作列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开辟适合场所,配制康复设备、器具,开展康复训练服务和康复骨干培训。同时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指导家庭开展康复训练。要组织调查摸底,逐人建立档案卡,有针对性地开展康复工作。在残疾人康复工作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康复计划,并实施分类指导,加大对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指导力度。重点要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满足不同层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使康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公民预防残疾意识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要采取措施降低缺典、氟中毒等环境因素致残和药物致残事故的发生率,努力减少疾病致残。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事故致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