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做好全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实现我市参加省十六运竞赛成绩的新突破,推动南通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县联动、体教联手加速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责任机制

  (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必须坚持市县联动、体教联手。进一步强化市县联动,实现两级政府间的纵向互动;进一步强化体教联手,实现体育与教育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充分发挥市县联动、体教联手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作用,有效整合体育资源,调动多方积极性,形成纵横交错、优势倍增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二)根据"条件优先,兼顾可能,适度加压,力促提高"的思路,将部分新增项目和篮球、足球、田径等项目安排到有条件的县(市)、区训练基地和学校,实行市队县办、市队校办。凡承担市队县办、市队校办项目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业余训练的管理。在深入挖掘我市业训能力的同时,对优秀运动员或运动队,要积极创造条件送省队或有关体院委培或代训。市队县办、市队校办单位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完成省十六运参赛预定目标任务和周期输送指标。

  (三)进一步明确体育和教育部门的工作职责。体育部门要做好项目布局的规划、调整与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市队校办和中小学体育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的招收、训练和参赛工作,加强教练员队伍的建设,做好相关的服务、联络和考核工作。教育部门要大力促成省重点中学、重点职中举办高水平运动队,在各县(市)、区确定最好的小学和初中开设体育班;承担并完成市队校办、省级年度比赛和省十六运的有关任务;制定并落实运动员入学、升学优惠政策。

  二、进一步规范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运行机制

  (一)加快构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工作网络。每个县(市)、区都要分别确定1-2所最好的小学、初中,设立体育班,单独编班开课;分别确定1-2所省(市)重点中学、省重点职中举办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班和运动队可由学校自办,亦可依托业余体校举办,教育和体育资源共享。学校自办体育班的,编制部门应按业余体校的标准核定编制。小学与初中的体育班之间,体育班与省(市)重点中学、省重点职中的高水平运动队之间,要做到项目对应、有序衔接。举办体育班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和选材,并要根据业余训练的特点,制订教学、训练计划。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学校建立体育特色项目运动队,发挥好以体育传统校为主体的各级各类学校在业余训练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更多、更好地发现和输送优秀体育苗子,逐步形成规模适当、项目齐整,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体系。要确保新发现的优秀体育苗子及时进入体育班。"十五"期间,市级在训运动员规模达到1500人以上,县(市)级在训运动员规模达到150人以上;全市参加省十六运的项目规模不少于25项。

  (二)加强和南通师范学院等院校的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并发挥大中专院校在体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优势,突出应用性研究,强调研究与项目的结合,提高我市体育科研和训练水平,促使我市的优势项目更多、更优、更强。

  三、进一步完善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保障机制

  (一)着力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各级业余训练单位要根据省十六运比赛项目的要求,补足配好教练员。对紧缺的高水平教练,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引进。要选派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教练员到市队县办、市队校办单位和中小学体育班、高水平运动队任教,提高训练质量。鼓励和引导各级教练员、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参加裁判员培训考试,积极向省推荐、申报一级以上裁判,壮大裁判员队伍。从2003年起,每年培训、审批省运会项目的等级裁判不少于150人。建立市(县)两级教练员、裁判员人才信息库。

  (二)不断加大对业余训练的投入。提高在训的注册运动员的伙食补贴标准。市级体校注册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标准不低于10元,县(市)、区级体校注册运动员的伙食补助标准也应相应提高,由同级财政部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市、县两级财政从教育费附加和教育地方附加费中安排3%-5%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其中不少于50%用于学校业余训练工作,列入教育部门年度预算。这一专项经费由教育部门提出年度使用计划报市、县两级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业余训练的优惠措施。有培养前途的小学体育班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体育班;小学体育班毕业的其他学生,在升学时安排在上述同一学校同轨班级就读。取得一定体育竞赛成绩的初中优秀毕业生运动员安排进省重点高中就读,并列入计划内招生指标;初中体育班的其他毕业生在升学上亦应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订。在通大中专院校特别是高职院校,应对取得相应运动成绩的运动员实行优先和优惠的招生政策。

  (四)设立年度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与输送贡献政府奖。对各县(市)、区、各学校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对考核进入前三名的县(市)、区和进入前六名的学校,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和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与输送情况还将作为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的的重要内容,列为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参考。

  四、进一步强化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推进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体育、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部署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协调市与县(市)、区之间,体育、教育等部门之间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解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问题。各县(市)、区、有关学校要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要制定有利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兴办业余训练项目或体育俱乐部,拓宽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渠道和资金来源,为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更为宽松良好条件。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行业体协等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做好群众体育的组织、指导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强体育宣传工作,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