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今年1-9月,全州共发生火灾219起,死20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2087470元,其中重大火灾2起,火灾事故各项指标呈上升趋势。尤其是4月和5月连续发生两起死亡共11人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目前,我州即将进入冬季, 彝族年、元旦、春节也将相继来临,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急剧增加,是火灾多发时期,也是全年消防工作的关键时期。为认真抓好全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州消防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冬明春,既是火灾多发时期,又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于保护各地、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和保障全州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有清醒认识,认真分析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安排部署,尤其是要抓好年底和节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后续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的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工作,对确保本地、本单位乃至全州政府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个转变”的具体体现。要督促各单位、各行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强化消防管理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逗硬责任追究

  各县市要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以彝族年、元旦、春节为契机,抓好消防安全检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要对重大活动场所、大型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商业密集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等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及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场所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查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灭火器材、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值班守护制度、 灭火疏散预案等是否落实,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视消防安全,违反消防法规规定,生产、运输、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及用火用电、占用消防通道,擅自开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具有现实火灾危险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停业的要停业,决不能姑息迁就,纵容违法行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依法严肃处理;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只要原因清楚,责任明确,不管涉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依法查处。各级政府要严格贯彻执行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加大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各县市要派出工作组,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冬防工作予以检查指导,特别是火灾隐患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要帮助其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处置预案。

  三、加强灭火救援准备,及时有效扑救火灾

  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力量和整合消防资源,齐心协力加强灭火救援工作。尤其要重视消防队伍装备建设,对公安消防部门、政府专职消防队必备的车辆、器材和战斗防护装备要尽可能给予保证,急需的应尽快解决。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消防队要加强执勤备战工作,确保人员、制度、车辆器材、通讯“四落实”。要针对重点消防保卫对象和重大活动场所开展灭火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实战能力。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出动,有效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遏制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今年是全省法定“119”消防日的第五年,今冬明春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今年“119”宣传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主题,广泛宣传《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让家庭远离火灾》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树立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主体意识,围绕“119”、彝族年、元旦、春节广泛利用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新颖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常识。农村要组织乡镇干部、治保组织向群众讲授消防常识。对典型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要予以曝光,以警醒人民群众,达到全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目的,切实做好我州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