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03年度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黑点”、“马路市场”工作。现将《丽水市2003年度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黑点”、“马路市场”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丽水市2003年度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黑点”“马路市场”工作方案
(市安委办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抓住机遇,突出重点,采取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重点整治与全线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地做好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和规范,要彻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系数,改变部分公路环境脏、秩序乱的状况,取缔马路上的集市贸易,杜绝占道设摊和停车接客现象的发生,保证交通畅通,使我市公路全面达到“畅、洁、绿、美”。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的全面部署,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并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验收。

  市政府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穿镇公路、取缔马路市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晓宏

  市政府

  副组长:戴 蔚

  市经贸委

  成 员:封宗祥

  市公安局

  李建荣

  市交通局

  卞建兴

  市工商局

  朱文华

  市交巡警支队

  何伟军

  市公路管理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由李英谦任办公室主任,陈光升、程国强、王九如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市、区)建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其所辖区域的整治工作,保障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教育和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1、当地政府要充分重视整治工作,加强对当地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公民法规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

  2、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各种宣传方式,扩大声势,把相关政策法规传达给沿线群众,不留死角。

  (三)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

  各县(市、区)政府与公路沿线乡镇政府要签订区域“三包”(包交通安全、包公路畅通、包环境卫生)、“三无”(无马路市场、无交通阻塞、无乱堆垃圾)责任书。

  (四)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责,狠抓落实。

  马路市场的出现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工商、土管、城建、环保、镇政府、街道办等)都有职责对其进行整治。因此,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切实尽到自己的责任,采取有力手段,落实长效管理的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6月:开展调查摸底:⑴对事故多发地段要分析事故原因,排除偶发因素,提出整改方案,找出事故共性;⑵对过境公路、马路市场研究、分析突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7月:开展宣传、发动,落实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8-9月:进行整治阶段,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改事故“黑点”,全面取缔马路市场。

  10月: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

  11月:由市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地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五、验收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验收标准

  1、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2、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3、与去年同期相比未发生死亡事故或死亡事故下降。

  上述三个条件有一个条件未达标的即为不合格。

  (二)整治过境公路、取缔马路市场验收标准

  1、道路完好,排水畅通,标志标线齐全。

  2、机动车、非机动车道无占道设摊经营,无乱堆乱放、无停放车辆、无违章搭棚。

  3、环境清洁,秩序良好,有固定的停车场地,有固定的集市贸易场所。

  4、有组织、有制度、有长效管理的措施。

  对因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将由安委会进行责任倒查,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附件:1、2003年拟整改道路交通事故“黑点”

  2、2003年拟整治的过境公路和拟取缔的马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