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中央、省属驻酒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切实做好我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决定,成立酒泉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塞力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景玉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志峰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保家 市政法委副书记

  于吉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长波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建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满 市建设局副局长

  鲁浩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原铁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胡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