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梧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改革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的指示精神,根据我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现状,结合目前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城市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自治区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市和城区的职责。环境卫生改革坚持公平竞争、按劳分配的原则;岗位设置规范合理,体现精干效能的原则;采取从上而下,先内后外,逐步过渡,推向市场的运作方法。同时,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努力做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营造出整洁、卫生、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我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使我市环境卫生工作能适应城市发展的新形势需要,进一步理顺我市环卫管理体制,明确市和城区环卫工作的责任,有效治理城市“脏、乱、差”现象,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梧州经济的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三、基本情况

  全市大街小巷清扫面积约为200万平方米,其中:市环卫处负责清扫面积为66万平方米;万秀区负责清扫面积为23.8万平方米;蝶山区负责清扫面积为45.9万平方米;长洲区负责清扫面积为18.9万平方米;未接管街道面积为45.5万平方米。市环卫处现有在职人员496人(其中:全民编制204人、集体编制44人、临时工248人),退休人员194人。负责全市51条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道路喷洒;每年清运、处理垃圾粪便近13万吨(350吨/日);管理维护70多座公厕和16座垃圾中转站。

  经费来源由市财政拨款和实行有偿服务解决。2002年市财政拨款804.2万元;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环境卫生法规和市物价局的规定,市环卫处对沿街各单位、店铺和工业垃圾实行上门有偿服务,收取服务费共300万元,两项合计1104.2万元。全年总支出1248.1万元,收支相抵超支143.9万元。

  四、改革内容

  (一)管理体制改革

  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职责为:主次干道由市环卫处负责;小街小巷由各城区负责;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栋楼房由所在的城区负责;单位的环境卫生由单位负责;市场由市场服务中心负责;车站、码头、公园、绿地、桥梁等公共场所由管理(经营)单位负责。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两级管理(市、城区)、三级工作网络(市政管理局、城区、社区)的模式。市政管理局对市环卫处、各城区和责任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城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处理居民有关环境卫生的投诉,组织人员清理卫生死角。小街小巷清理保洁方式时间和质量要按三级街道的标准实行专业化、规范化作业管理,由市政管理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各城区不再设立监督机构和人员。

  (二)扩大市环卫处清扫面积范围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市新(扩)建了16条街道,面积共45.5万平方米,另外,现由城区负责的29条人行道,面积共15.1万平方米,8条主要小街,面积共3.43万平方米,移交市环卫处接管。上述3项工作年经费共需285.55万元。接管后,市环卫处负责清扫的街道为75条,面积为130万平方米(见附件)。城区政府负责的小街小巷清扫面积约为70万平方米,其中万秀区约15万平方米,蝶山区约40万平方米,长洲区约15万平方米。

  (三)市环卫处改革具体措施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市环卫处工作的特点,引入竞争机制,精简人员。管理人员实行竞聘上岗,一线工人实行竞标承包上岗。上岗人员全部签订聘用合同或承包合同。建立分配激励机制,按完成工作量和质量计酬。

  1.精简机构人员,实行竞聘上岗。

  市环卫处现下设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管理科、技术科、计财科、人事科、清运管理站、蝶山管理站、万秀管理站、肥料管理站、垃圾处理场。根据市环卫处的性质、特点、职能和任务,坚持按需设岗、精干高效的原则,精简两个科室,科室人员从现在的23人减至19人,各站管理人员从现在的29人减至15人。全处正、副科站长和管理人员实行竞聘上岗。

  2.清运管理。

  清运站现有职工118人,下辖车队和汽车修理厂,管理环卫专用车辆21辆,负责全市垃圾清运、街道洒水和垃圾箱桶修造工作,2002年费用开支270多万元。

  垃圾清运走市场化的模式,实行内部竞标承包制。把全市垃圾清运工作划分为15个地段。根据各地段工作的特点配备相适应的车辆。地段搭配车辆一起在市环卫处内部公开竞标。中标人交纳一定的抵押金。职工和司机按档案工资的40%作保底工资,60%作浮动工资,承包地段的任务,按垃圾吨位计酬,按实际车数、行车公里数、车型及新旧程度核定油料维修费用由司机承包,节超自负。

  环卫汽车修理厂实行企业化管理,精减人员。修理工从现有的35人精减到8至10人。人员自由组合,推荐厂长,集体标包。按40%领保底工资。环卫车辆进厂维修,参照市场计价。承包司机根据维修服务质量自行选择维修单位,鼓励返本单位维修。垃圾箱桶修造由厂包工包料,处参照市场价购买。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技术积极对外承接维修业务。

  经过承包改革后,降低了成本,压缩了人员,清运站从118人减到60人。

  (三)肥管站、垃圾场管理

  肥管站拿出地段好的10个公厕面向社会招标,拍卖经营权。其余公厕管理维护由职工负责,其工资的30%作保底,拿出70%作浮动工资,按完成工作量的多少和质量的优劣计酬。

  垃圾场现有职工18人,负责垃圾推平、绿化、值班、司磅等工作。经过竞争上岗,裁减至12人。人员工资和材料等一切费用实行集体承包。

  (四)街道清扫管理

  正式职工自由组合班组,按建设部颁布的劳动定额标准承包街道清扫保洁任务,档案工资的30%作为固定工资,70%作为浮动工资,根据完成任务和清洁质量情况进行核发。

  余下的街道分为若干个地段,按一、二、三级街道每月每平方米清扫费用分别为0.55元、0.40元、0.25元计出各地段最高费用,向社会公开招标,市环卫处临时工同社会人员一起参加公开竞标。

  凡连续2次检查不合格的解除承包合同,正式职工作待岗处理。

  (五)富余人员安置和分流

  在职职工由于竞聘下岗的,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或男职工工龄满30年以上,女职工工龄满25年以上的,实行单位内部提前离岗休养;不符合离岗休养条件的,领取档案工资的30%作待岗生活费,若档案工资的30%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补足,并进行再就业培训,待有空缺工作岗位时,再竞争上岗。

  (六)作业方式和质量要求

  一级街道:清扫保洁实行一扫三保,作业时间为每日凌晨3∶00至晚上9∶00,每天18小时,质量要求达到“六无六净”。

  二级街道:清扫保洁实行一扫二保,作业时间为每日凌晨3∶00至中午11∶00,下午2∶00至6∶00,每天12小时,质量要求达到“四无三净”。

  三级街道:清扫保洁实行一扫一保,作业时间为每日凌晨3∶00至7∶00,下午2∶00至5∶00,每天7小时,质量要求达到“三无一少”。

  (七)资金来源

  市环卫处原有的街道清扫保洁经费为387万元,新增街道清扫保洁经费285.55万元,合计672.55万元,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劳动定额标准的80%计算为538万元。接管后市环卫处街道清扫保洁经费增加151万元。来源为:(1)市财政从市城市维护费列支89万元;(2)上解部分城区城维费50万元(万秀区20万元,蝶山区、长洲区各15万元);(3)新增街道店铺的有偿服务盈余部分12万元。上述资金来源及数额需由市财政局与市政管理局进一步核实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环境卫生检查监督机制

  (一)由市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组成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小组,每月对大街、小巷、小区、市场、单位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逐项评分,评出市容环境卫生“十佳”、“十差”街道(社区、小区、责任单位、商铺),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对“十佳”进行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十差”发警告牌并对责任人进行扣罚。

  (二)市政管理局作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并聘请20名市民作市容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建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市民积极投诉;成立督查队,对全市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全天候巡回检查,对乱搭乱盖、乱倒垃圾、乱丢乱吐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加大查处卫生死角的力度,根据《环卫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市环卫处工作范围的清洁质量进行检查,重奖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