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慈城年糕和慈溪丝瓜络及其制品(申成牌、EaseSeek牌、意丝特牌、康尔牌)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二00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