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山石资源保护,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石资源保护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的意见》(鲁政办发〔2003〕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抓好“三区三线”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石场的关闭治理工作2001年以来,我市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整顿工作,先后关闭了“三区三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石场176处,并对其中112处影响自然景观的采石场进行了综合治理。特别是今年5月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地矿部门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大规模砂石开采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区三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石场已全部关闭,部分严重影响自然景观的采石坑得到了综合治理。但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还有部分采石坑未得到有效治理,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为此,市政府要求各市区政府要立即对辖区内的采石场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达到整治标准的采石场要列出单子,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结合当地实际筹集安排必要的治理资金,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验收一处、保护一处”,确保6月30日前完成任务,并于7月4日前将露天采石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地质矿产处。市政府将于7月上旬对各市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以迎接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二、认真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培育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编制好矿产资源保护规划,是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各市区要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保护”的原则,抓紧对本市区的矿产资源规划进行充实和完善,确保6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各市区要根据《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对现有探矿采矿项目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划要求,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影响和破坏生态地质环境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注销。对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等矿种新设采矿权,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进行总量控制。凡是能用竞争方式和无需进行勘查即可直接出让采矿权的,一律以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有偿取得;禁止以无偿取得探矿权的方式规避应需有偿取得的采矿权。对到期延续登记的矿山,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取得采矿权。对露天采石要逐步按规划要求统一到集中开采区实行规模开采。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现有矿山企业兼并、重组、改组和改造,通过采矿权的合理流转,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逐步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以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保障全市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保护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政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我市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做好矿产资源保护工作尤为迫切和必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优化美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资源管理政策,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地矿部门组织协调,公安、工商、林业、水利、安监、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健全维护矿业秩序长治久安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市矿业秩序规范、稳定。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