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疫情,省人民政府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防治非典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群防群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迅速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统一领导体系、监测体系和救治体系,在疫病宣传、预防、监控、救治和财政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使我省疫情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有效控制,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并积累了宝贵经验。会议对各级政府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对奋战在抗击非典斗争第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医务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对兄弟省市和港澳同胞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议指出,必须充分认识防治非典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充分认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巩固成果,防止反复,把防治工作引向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为此,特作如下决议:

  一、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坚持依法防治、依法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防治非典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法律依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依法防疫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防治、依法管理。针对疫情变化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调整部署,坚持分类指导,规范措施,遏制疫情反弹。要完善群防群控工作体系,特别要加强基层对疫情的预防、监测和控制,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防治工作。要认真抓好科学防治工作,加强科技攻关,开展技术交流,坚持中西医结合,努力提高治疗水平。要发扬科学求实、敢于斗争的精神,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认真总结经验,依法建立疫病长效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防治非典工作的经验,对实践证明的成功做法,要进一步完善提高,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加快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立足长远,狠抓当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依法建立应急设施、设备、物资、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进一步完善统一指挥系统、疫情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治疗救治体系,做到常备不懈,有备无患。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省市县三级疾病防治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强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及改造,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对污水、垃圾特别是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法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有效地做好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治疗工作。对未依法履行职责和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文明的社会公德。各级政府要动员全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疫病传播的滋生地,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潜在隐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公共卫生观念,革除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行分餐制,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道德行为准则,实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力度,坚决纠正各种危害公共卫生、环境安全的不良习惯,提高全体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自我防范意识。要深入宣传防治疫病的科学知识,倡导尊重科学、反对迷信的良好社会风气。要以防治非典斗争为契机,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水平。

  各级政府要继续坚持“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松劲,一手抓发展经济这个中心不动摇。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国有企业改革等重点工作,针对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新措施,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千方百计保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把非典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面完成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夺取抗击非典和经济建设双胜利。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监督力度,全力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抓好防治非典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快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最后胜利,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