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在全省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的意见

(省林业厅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为加快全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现就在全省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全省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的必要性

我省地处西北内陆腹地,干旱少雨,自然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林草植被稀少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及其他自然灾害,直接制约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是快速恢复植被、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有效措施。我省天然草场长期以来由于超载过牧,导致退化,草地生产力严重下降。散养放牧的落后生产方式又导致了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日益加剧,生态进一步恶化,使牧区陷入越牧越穷、越穷越牧的恶性循环之中。实施封山禁牧,发展舍饲圈养,是扭转这种现状,变革传统畜牧业粗放饲养方式,实现畜牧业规模扩张和优质高效的根本措施。同时对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生态改善、经济发展、农民致富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的基本要求

从2004年7月1日起,在全省林业重点工程区、自然保护区、天然林区、公益林区、人工造林区、生态脆弱区、草场重度退化区、飞播造林及封山(沙)育林(草)区,全面实施封山禁牧、推行舍饲圈养。

各地要制定封山禁牧的具体实施细则。已经实施封山禁牧的县(市、区),要总结经验,继续完善政策,进一步强化封山禁牧工作;尚未实施封山禁牧的县(市、区),要在2004年6月底前,做好封山禁牧的各项准备工作。

对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二是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禁牧、休牧、轮牧相结合;三是封山禁牧与建设优质饲草饲料基地、推广舍饲圈养、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相结合;四是封山禁牧与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五是封山禁牧与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增加农牧民收入相结合。

在实施封山禁牧的区域内严禁放牧,严禁乱砍滥伐林木,严禁乱征占林地,严禁毁林开荒,严禁随意采石、采矿,严禁毁林采种,严禁随意采脂、剥皮、挖根和乱挖野生苗木,严禁随意狩猎、砍柴、割条、用火,严禁毁坏、移动生态建设标志和设施。

三、实施封山禁牧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各市(州、地)、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封山禁牧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封山禁牧既是生态建设的基本保障,也是变革传统散放饲养方式、促进草畜业高效发展的根本措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封山禁牧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为封山禁牧的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二)推行舍饲圈养,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全面推行舍饲圈养、发展畜牧是实施封山禁牧的重要措施和有力保障。一是结合全省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建立稳固的优质饲草饲料基地;二是推广普及舍饲养畜技术,包括圈舍设计、饲料加工、舍饲技术以及幼畜生长、繁殖、育肥等;三是引进适宜舍饲的良种和对现有品种进行改良,推广优良品种,改善种畜结构,提高种畜质量;四是大力提倡承包单位和农户在封山禁牧区放养家禽,发展环保蛋禽产业;五是提倡规模化、工厂化养殖,应用先进技术,进行科学化管理,规模化生产。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群众实行舍饲圈养的,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健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做好封山禁牧工作。个体承包、产权到户,是实施封山禁牧的有效机制。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土地承包责任制和荒山荒坡承包责任制,及时发放林草权属证书,进一步明确农牧户在封山禁牧中的责任、义务和权益,使农牧民群众成为封山禁牧的主体和最大受益者。要建立健全林草管护制度,形成群众管理、群众监督的机制,促进落实封山禁牧措施。对生态地位重要、生态脆弱、已丧失基本生存条件的地区,要结合封山禁牧开展生态移民。

(四)加快农村能源建设,切实保护林草资源。各地要积极引导农民逐步改变靠烧柴做饭取暖的传统方式,加快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使用煤炭、天然气、液化气、石油伴生气、太阳能、风能和电能等,有计划地发展薪炭林,尽快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制止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促进生态植被恢复。

(五)组建管护队伍,依法加强封禁管护工作。要按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封山禁牧,加强林草植被的管护和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工作。对破坏林木、林地、草场资源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地要以林业公安派出所、乡镇林业站为依托,吸收乡、村干部和责任心强的群众,组建各级封禁管护队伍,实行有效的监督管护。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监督封山禁牧制度的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封山禁牧工作责任制。为加强对全省封山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上建立封山禁牧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林业厅厅长牵头召集,省发展计划委、财政厅、农牧厅、国土资源厅、农办等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封山禁牧的有关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封山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封山禁牧工作。要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和基层干部包社包户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封山禁牧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