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区内的评标活动,维护评标的公平、公正性,保证评标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进入评标专区前的准备工作

  ㈠ 在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办理工程招标备案的招标人,完成资格预审结果登记手续后,可从投标监管处领取或从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人拟派评标代表资格条件登记表》(表9)。

  ㈡ 填写《招标人拟派评标代表资格条件登记表》(表9)

  招标人应根据所招标工程特点和招标文件的内容并依据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表9.为增强保密性,招标人最多可按应参加评标代表人数的两倍填写表9,经招标办登记后从中选派合格的招标人评标代表。

  填写完毕的表9由招标人在提交《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的同时,向招标办招标合同监管处相关工程主办人员(以下简称“招标处主办人员”)提交,招标人同时还应出示招标人拟派评标代表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招标处主办人员负责对招标人填写的表9进行复核。招标人拟派评标专家代表不具备相关规定和条件的,应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替代。

  ㈢ 招标人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 招标人在评标前半小时内到招标处主办人员处领取相应工程的《评标专家抽取通知单》和“评标代表身份证明卡片”。

  2 招标人持《评标专家抽取通知单》、法人授权书到评标专家抽取室领取《评标专家抽取结果通知单》。

  3 招标人代表应在评标专区开门后15分钟内,进入评标专区指定评标室做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4 招标人代表进入指定评标室限两人(业务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并应同时进入,同时离开,进入时应出示法人授权书、评标专家抽取通知单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⑴ 对密封的投标文件进行编号,并将投标文件的编号及对应的投标单位名称登记在编号表中密封在指定的信封内。

  ⑵ 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工程评标所用表格整理摆放在指定评标室内,将密封编号的信封放置在评标室桌台上。

  6 招标人代表应在评标开始前完成资料整理工作并离开评标专区。

  二、评标专家进入评标专区的程序

  1 接到评标邀请并确认参加评标的专家,应按通知时间到达评标专区入口处。

  2 评标专家在评标开始前15分钟内,通过评标专区入口处指纹验证系统确认本人身份后,直接进入评标专区指定评标室内等待评标。

  3 评标专家进入指定评标室后,首先应了解将要评标工程的基本信息和应回避单位的名单,对自己是否需要回避进行再次确认,如需回避的应主动向评标专区工作人员提出回避。

  4 迟到的评标专家,评标专区控制系统将自动做迟到记录,迟到十五分钟之内的评标专家仍然可通过指纹验证系统进入评标专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的评标专家将被视为无故不参加既定的评标工作,控制系统将不允许其进入评标专区并自动通知评标专家抽取室抽取替补专家。

  5 进入评标专区的招标人代表可持《评标专家抽取结果通知单》核对专家身份,并核查有无需要回避的评标专家,如需要回避的应及时通知专区工作人员进行更换。

  6 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开始评标前,非评标委员会成员一律离开评标专区。

  7 经过确认参加评标的招标人评标代表凭“身份证明卡片”和《评标专家抽取结果通知单》通过评标专区门禁系统进入指定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时间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或有四家以上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施工类工程,评标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天;监理和设备类评标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1 参加评标的人员到齐后,组成评标委员会,推选出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

  2 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评标工作分工并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检查和落实评标基础资料、准备评标的表格。

  3 进行清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清标成果进行审核。

  4 需要清标小组对清标成果进行说明的,评标委员会主任通知评标专区工作人员,安排清标小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限两人之内)到评标室接受评标专家的质疑。

  5 评标专区工作人员根据评标专家的要求通知清标小组答疑人员,清标小组答疑人应持有关身份证件进入评标室;清标小组成员向评标专家介绍清标成果后,按规定离开评标专区。

  6 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对清标成果进行确认并对清标工作追加授权。

  7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8 符合性评审完成后,应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技术标应采取“暗标”评审(招标文件中应对技术标的封面格式、纸张大小、文字字号、字体等作出统一的规定)。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主任应当当场将密封的装有投标文件编号表的信封打开,根据编号确定各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审结果,经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予以确认后封存。

  9 技术标评审完成后,经济类评标专家在技术类专家的配合下对投标文件的经济标进行合理性分析和评审(重点关注明显偏离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的价格)。

  10 评标委员会汇总经济标和技术标的初步评审意见及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无需质疑的,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填写评分汇总表及完成评标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11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评标资料进行整理后,将有关评审资料输入计算机并宣布评标结束。

  12 评标委员会代表立刻将评审记录和评分汇总表复印一份交评标专区入口处工作人员。

  13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规定离开评标专区。

  14 评标委员会需要质疑的,应作出质疑工作计划并通知评标专区工作人员,评标专区工作人员根据评标委员会做出的质疑工作计划安排答疑室,并通知评标委员会。

  15 评标专区工作人员通知在评标专区外的投标人代表到指定答疑室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质疑。

  16 需要口头质疑的,评标委员会记录答疑人的口头质疑回复。

  17 评标委员会根据质疑结果进行评审并得出最终评审结论(包括判定投标价格是否低于个别成本)。

  18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结论完成评标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评标报告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19 评标委员会进行整理评标资料、输入计算机、复印评审记录和评分汇总表并交评标专区入口处工作人员后,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离开评标专区。

  四、清标小组的工作及相关要求

  1 招标文件约定要进行清标的,招标人应在工程开标后组织具备清标能力的人员或委托具备资质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

  2 招标人组织的咨询机构、中介机构或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清标小组成员应符合对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成员的回避条件,并具备注册执业造价工程师资格,清标小组成员在清标过程中不能行使依法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行使的权力。

  3 参加相应工程的清标小组应对评标委员会负责。

  4 清标成果应包含:清标报告、清标内容、质疑问题汇总及清标小组成员姓名和所具备的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介绍。

  5 清标小组在清标过程中如发现疑问可对投标单位发出疑问卷,要求投标单位澄清。

  6 清标小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在所清标工程评标时应在评标专区外指定地点等待,如评标委员会需对清标成果进行质疑时,清标小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应按规定程序进入评标室接受评标专家的质疑。

  五、投标单位的工作及相关要求

  1 投标单位接到清标小组的质疑问卷后应按要求提供澄清资料,书面回复应按要求密封,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2 投标单位所投标工程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工程评标时应携带法人授权书和本人的身份证准备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质疑。

  3 投标单位的答疑人应当在评标专区外指定地点等候并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和评标专区工作人员的安排接受质疑。

  六、后续工作

  评标委员会完成标书评审和签认,并将评审结果输入计算机,评标委员会主任宣布评标结束后,应将评审资料全部移交给招标人代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4年1月10日

  附件一:表9 招标人拟派评标代表资格条件登记表

  附件二:表10 拟派评标代表资格认定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