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28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七天。其中,22日、23日、24日为法定假日,1月25日(星期日)照常休息,将1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4日(星期六)三个公休日调至1月26日(星期一)、27日(星期二)、28日(星期三),1月17日、18日上班。
节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一月八日
公布日期:2004-01-08施行日期:2004-01-08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4-01-08
施行日期 2004-01-08
发布部门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1月22日---28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七天。其中,22日、23日、24日为法定假日,1月25日(星期日)照常休息,将1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4日(星期六)三个公休日调至1月26日(星期一)、27日(星期二)、28日(星期三),1月17日、18日上班。
节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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