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岚山办事处,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专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现将《日照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日照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大力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加快建立食品药品行业社会信用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通过对食品药品市场的整治,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得到强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市场准入两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油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捣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窝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一)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管理。以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地环境监管为重点,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全面实施农产品安全监测制度;以严查"瘦肉精"污染为主线,开展畜产品使用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以氯霉素污染为切入点,严防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同时,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采取卫生许可、生产许可、出入厂强制检验等措施,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

  (二)大力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对中小饭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的专项监督检查,着重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落实情况,餐具消毒和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的卫生状况等。二是开展对饮用水(包括纯净水、矿泉水、山泉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落实情况,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是否合理,水质卫生状况等。三是开展对食品销售市场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贸市场、露天食品摊点、学校和医院附近食品商店及食品摊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要查明其生产窝点、销售渠道,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的进购、生产、运输环节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保温冷藏、保鲜等方面的卫生状况。

  (三)加大整顿规范药品市场工作力度,认真查处药品经营企业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吸纳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及纳入国家重点监管的心脏起搏器、骨科内固定器械等进行认真清查清理,对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开展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二类精神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依法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依法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2004年6月底前完成GMP认证工作,2004年底前全面完成GSP认证工作,凡到期不能通过认证的,将依法停止其药品生产和经营资格;加强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提高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上报率和报告质量,促进合理用药。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下旬)。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限要求。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展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政策规定。同时,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知识的培训。

  (二)集中实施和督查指导阶段(10月至11月)。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围绕工作重点,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各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和清理,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上旬)。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目标认真搞好自查,市政府将组织抽查。各区县要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由各级政府组织领导,卫生、药监部门牵头负责,其它有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卫生部门要积极推行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药品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质监部门要全面实施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严肃查处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农业部门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标准和认证体系;经贸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强化肉类屠宰监管;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和暴力抗法案件;物价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的价格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建设部门要抓好各类食品小吃、摊点的设置与规划,取缔露天摊点;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粮食、畜牧、交通等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有关执法人员要不断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要根据行业特点,加强对有关卫生标准、卫生规范等知识的专门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认真帮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舆论和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曝光。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科学消费知识,增强群众消费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