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二OOO年一月十九日国税发[2000]15号)(略)
公布日期:2003-09-25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湘地税发[2003]7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9-2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二OOO年一月十九日国税发[2000]1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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