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纪委,市直各单位:

“十一”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节日期间各种不廉洁和奢侈浪费问题的发生,现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及早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一系列规定,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教育,打招呼,敲警钟。

二、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

1、严禁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及各种有价证券,领导干部不准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各商业、金融部门不准以任何形式销售、发放购物卡和有价证券。

2、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3、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5、严禁借节假日名义违反财经纪律滥发钱物。

6、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7、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不准驾驶公车,在节日期间各单位除保留一部公用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

8、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三个代表”高度,把勤俭文明廉洁过节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转变作风的具体行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规定,管住管好自己,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住管好下属单位,防止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03年10月1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室。在此期间,对采取的有效措施及正反典型要及时上报。

市纪委举报电话:2068022

中共衡水市纪委
衡水市监察局
200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