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计量监督工作的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报情况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计量监督工作的情况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国食药监办[2003]174号),切实落实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的计量监督工作,总局在全国组织了定量包装食品的专项计量检查。目前,此项工作在各地的支持下,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取得了初步成果。为巩固取得的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品类生产企业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计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领导责任制,本着“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山西等质量技术监督局还成立了以主管计量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的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计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做到事前有方案,中间有督查,事后有总结,确保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摸清底数,完善法规,为实施计量监督打下坚实基础。

  1.定量包装食品生产企业计量基本状况:

  为确保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督工作的开展,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3年5月底以前先期完成了对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和计量管理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据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西藏除外)不完全统计,共有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57849家,其中,按企业规模划分:大型企业1058家,中型企业5434家,小型企业51357家;按企业类型划分:国有企业4091家,集体企业5750家,私营企业40910家,三资企业1770家,其他类型企业5328家。企业所选择的计量管理方式各不相同,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通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的企业135家,通过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企业1379家,其他企业基本采取自主管理的计量管理方式。

  2.定量包装食品历年监督抽查的基本情况:

  自2000年起,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纳入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计划,已先后组织了几次国家计量监督抽查。其中,2000年第四季度安排哈尔滨、北京等10个城市对方便面、小食品、茶叶、酒、酱油、醋、海产品、冷冻食品等8类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进行了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6.9%;2001年安排北京、上海等28个城市对方便面、小食品、茶叶、酒、调味品、饮料、海产品、冷冻食品等8类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1%;2002年安排太原、杭州等10个城市对米、面粉、食用油、酒、牛奶、纯净水、碳酸饮料、冷冻食品等8类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总体抽样合格率为70.5%;2003年第一季度安排太原、杭州等15个城市对米、面粉、食用油、牛奶、纯净水、啤酒、味精、白酒等类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总体抽样合格率为75.3%。从总体抽查情况看,我国定量包装食品生产企业计量状况仍存在许多问题。

  3.食品计量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情况: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6年按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第1号国际文件和第87号国际建议颁布实施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第43号局令),2000年又出台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0)。这些《规章》、《规则》的出台,对提高我国生产、经销定量包装食品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打击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方面的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计量监督检查成果显著。

  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我国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法制意识的全面提高,使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据此次计量监督检查统计(具体检查情况见附),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未报材料,未含)共检查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30529家,占总数的52.8%,计量监督检查前上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为81.9%,计量监督检查整改后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为95.4%,提高了13.5个百分点;计量监督检查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0.8%,计量监督检查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8%,提高了12个百分点。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共检查从事辐射加工的食品生产企业24家,这24家生产企业都按照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国家科委《关于发送<辐射加工计量器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0]222号)要求,办理了《辐射加工计量许可证》。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共查处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违法案件3721件。

  通过开展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计量监督工作,各地强化了对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督检查,基本实现了使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达到80%的基本目标,生产企业利用计量器具作弊、销售商品量缺斤短两等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四)加强监督,帮促结合,努力建立长效计量监管机制。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坚持“以监督为中心,帮促相结合”,以这次监督检查为契机,向企业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帮助企业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引导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01001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建立并完善适应企业生产和发展需要的计量检测体系;在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推行计量保证能力制度(即“C”标志制度);建立省级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督抽查机制。这些措施,一方面巩固了计量监督检查取得的成果,另一方面为建立长效计量监督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中小型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基础工作较薄弱。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国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中,小型企业占88.8%,私营企业占70.7%。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发现,大型企业重视定量包装食品计量工作,计量保证措施和计量器具配备较完善,而中小型企业这方面的工作则差距较大,包装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缺少必要的计量检测手段,有的小企业甚至用碗等替代计量器具作为定量包装的“标准”,难以保证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其抽样合格率明显低于大型企业。

  (二)地区间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抽样合格率差异较大。经济较发达的内陆及沿海地区抽样合格率普遍较高,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抽样合格率普遍偏低。这种地区间的不平衡,反映了地区间经济结构、企业的计量意识、市场的计量环境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三)企业落实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包装现场抽检制度不到位,一旦发生计量超差不能及时发现,造成整批商品计量不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尽快完善相关计量法规建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应尽快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等计量监督作为新时期法制计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计量法》的修改工作中,使我国计量工作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与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参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新修订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OIML国际建议第87号)并结合我国国情,抓紧研究修订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二)从源头抓管理。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指导基础较好的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制度。对基础较薄弱的企业,要帮助其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建立必要的计量管理制度,配备与其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培训计量检测人员。对规模较小的民营和个体企业,根据企业需要,可直接为其提供计量技术支持,帮助其控制出厂产品的净含量计量合格水平。

  (三)强化对经销企业的计量监督和法制宣传。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宣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以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合格“C”标志制度的力度,帮助其提高计量法制意识和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正确标注的识别能力,督促其严格把好进货关。把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计量基础工作与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作为参与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的重要评价指标,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全面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长效监管。各地在强化对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计量违法行为的同时,要突出治本,切实做到长效监管。一是要建章立制。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经销企业的定期或不定期计量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计量行为档案和公示制度。二是要引导企业自律。向生产、经销企业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诚实计量、合法经营,要树立典型,逐步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计量违法企业曝光制度,消费者投诉制度以及聘请义务监督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