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佳木斯市生态节水农业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一月四日

佳木斯市生态节水农业建设实施意见

我市是农业大市,几年来,在注重抓质量效益型农业的同时,也狠抓了生态农业建设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别是在生态节水农业建设上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从整体上看,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生态环境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资源不合理利用、水土流失、农业水土污染状况不断加剧,退耕还湿步伐较慢,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性措施发展滞后,农业灌溉定额高,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低的问题仍存在。为有效地遏制上述问题的持续和蔓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我市生态节水农业建设的思路和目标

基本思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保护自然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针对破坏生态、浪费水资源等关键问题,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实行生物措施、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建立起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和节水灌溉的新机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发展目标: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防洪减灾、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从保护湿地角度出发,要特别强调蓄泄兼顾,以蓄为主,涵养水源,扩大水面的原则,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坚决控制住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1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对现有大中型水库(3座)及有险情的小型水库(13座)进行消险加固和配套,筹建格节河等蓄水、供水工程。加快退耕还林还湿步伐,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行生态农业栽培技术,建立起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

二、工作重点

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程:

(一)蓄水工程。针对我市大中型和小型水库蓄水能力和防洪减灾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目前需要完成向阳山、共和、四丰山3座大中型水库和分布在桦南、桦川、汤原等县的13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和配套任务,发挥其兴利效益。加大对大力加湖的开发治理,主要工程有对大力加湖枢纽工程的维修改造和提高标准、湖西侧堤防工程建设、湖区交通道路工程建设和河道整治及综合开发管理。

(二)节水灌溉工程。根据我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较低和工程性节水措施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今后几年在旱田节水灌溉上,大力推广以管灌、喷灌为主的高技术型工程性节水灌溉技术,重点突出喷灌,尤其是在城镇附近的菜田区,大力发展喷灌,在部分塑料大棚和温室里,发展一定数量的微灌。喷灌发展到0.9万亩,微滴灌发展到0.3万亩,同时提倡膜上灌溉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田节水灌溉也要把重点转移到工程节水措施上来,做好重点灌区的渠道防渗工程建设。在工程措施上,新增干支渠渠道防渗5千米,使节水灌溉工程改造面积增加2.5万亩。要利用好国家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以及省级水田节水示范工程建设的机遇,把引汤灌区、悦来灌区、向阳山灌区、汤旺河灌区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成高标准的示范区,灌溉定额达到700立方米/亩;积极搞好量测水设施建设,为今后灌区按方收费打好基础。在生物措施上,大力推广秋翻地和旱整地工作,开展水稻超稀植栽培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继续完善水田节水灌溉制度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要加强灌区管理,做到计划用水,优化配水,逐步推行按方收费,建成节水灌溉管理体系。

(三)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万亩,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207万亩,占总流失面积的36.2%。一是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到2008年完成10条重点小流域治理任务,流域内1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15度以下坡耕地治理面积达95%,村屯、道路及农田林网绿化率达90%,小流域农业生态环境初步改观。二是水利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通过江河堤防排灌渠系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绿化,达到保护工程、美化环境的作用,变工程水利为资源水利,实现水利资源向旅游资源转变。整个工程到2008年完成。主要建设任务是:绿化江河18条,2386.7公里;绿化排灌渠道2368公里;绿化大中型水库三座;总计造林面积18.31万亩。

(四)水资源统一管理工程。充分发挥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做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避免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水利工程重复建设等问题;通过采取合理发放取水许可证,严格实行取水审批制度,加强对用水大户自备井进行监督管理,适时为超采区进行调水措施,避免地下水由于超量开采而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应从"点源"污染入手,严格控制企业污水大量排放、实行达标排放,逐步实现由污染源的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的转变;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对难于治理的排污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对新建企业提倡采用新型清洁工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的污染产生。农村则应以控制"面源"污染为主,倡导发展高效、安全型农业,减少由于大量使用有毒的化肥、农药及污水灌溉引起的污染。

(六)生态农业保护工程。依法维护基本农田生态系统,为生态节水农业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以防治土壤退化、水资源污染为重点综合治理旱、涝、污等灾害。采取合理的耕作栽培措施,建立以深松为主体的松、翻、耕、旋、灭茬相结合的机械化土壤耕作制度。增加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和生产能力。加速改造中低产田,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栽培技术、配方施肥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加大绿色食品开发力度,建立一批高标准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在生态林业建设上,以退耕还林工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为载体,实施退耕还林还湿战略,有效保护现有森林和天然湿地资源,逐步恢复退化湿地,加大退耕还林还湿、封山育林力度,全面恢复林草植被、治理土地沙化,使流经我市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等大江大河流域、重要湖库集水区及其它生态地位重要地区的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风蚀严重的沙化耕地得到治理,使森林的蓄水保土,湿地的蓄洪防旱、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降解环境污染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04-2005年间,全市计划每年造林20万亩(退耕还林16万亩,三北四期4万亩);湿地保护主要是整合全市现有8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建成国家级保护区1个,省级3个的新格局。扩大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20万公顷左右,全市退耕还湿达到4万公顷左右,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保护区开垦的耕地、保护区周边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定的农田、对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构成严重威胁的农田、行政区境内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及其支流沿岸洪区以内开垦的农田、其它开垦的沼泽、泥炭、平原、围垦的湖泊、全市行政区域内原地类为沼泽湿地类型已开垦的湿地全部退耕还湿。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发展生态节水农业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人类健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必须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的指示精神,真正把生态节水农业作为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工作,纳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中,作为一项重要建设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市、县(市)和郊区要成立由农业、林业、水务、环保、财政和科技等部门参与的生态农业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生态农业建设工作,切实为生态节水农业建设搞好服务。

(二)完善政策,严格执法。市、县(市)和郊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农业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和我省发布的《黑龙江省农业环保条例》、《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我市林地、湿地、草原的保护,坚决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同时根据生态节水农业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配套和优惠政策,鼓励在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过程中实行生态移民,对生态移民农户的生产、生活要给予适当补助。

(三)广辟财源,增加投入。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筹集资金,制定和完善生态节水农业建设基金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建议政府把生态节水农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特别对湿地保护、节水农业工程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地下水污染等重点项目要纳入财政计划管理。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外国政府及外商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节水农业建设。

(四)依靠科技,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我市科技人才、学科专家的优势,按照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的原理,把常规技术、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有机融合,因地制宜地研究和推广先进生态节水灌溉技术、污染防治技术等。要加快科技人才的培养,加速造就一批由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业科技企业家、生态农业专家、水利专家、农业科技管理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共同组成的农业科技队伍。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优势,做好生态环境监测、节水技术推广、工程设计和信息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生态节水农业技术体系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提高生态节水农业的科技含量。市、县(市)和郊区生态农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都要成为生态节水农业建设技术顾问,聘请专家、学者做技术顾问,对生态节水农业建设进行研究和指导。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农业环保技术推广体系,充实和加强环保专业队伍,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在其生态节水农业建设中的作用,把我市生态节水农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