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卫生事业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卫生服务效益,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原则》精神,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

  (一)社会和国民经济概况

  2000年,全市人口645.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1.81万人,占总人口68.4%。国内生产总值88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7.69亿元。

  (二)卫生资源状况

  1.卫生机构: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489个,其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409处;医疗机构中有医院88处,乡镇卫生院177处,疗养院4处,门诊部(所)1140个。

  2.卫生人力:

  全市卫生从业人员38464人,其中:临床医生10302人,护士6980人(医护比1∶0.7),防疫人员1216人,妇幼保健人员530人。

  千人口医生1.6人,高于《山东省2005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1.05名/千人口),较标准多615人。

  防疫、妇幼保健人员分别比山东省2005年配置标准少454人和362人。

  3.床位:

  床位总数16932张,其中:医院病床16233张。

  4.设备:

  全市共有CT机35台(其中,二手机19台,占54%),MR 4台,直线加速器4台。

  5.卫生经费:

  全市财政投入卫生事业费10621.13万元。

  (三)卫生服务状况

  1.医疗服务:卫生部门共完成门急诊人次891.9万人次,出院人数33.3万人。床位使用率62.54%。

  2.卫生防病及健康教育:全市93%的乡镇实现了计划免疫定点接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接触有毒有害从业人员查体率达到73.59%。全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分别为98%、100%。

  3.妇幼卫生保健:于1996年建成爱婴城市,现有“爱婴医院”42处,“爱婴卫生院”98处。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6.8%。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率已达到96%,高危妊娠管理率达到99%,住院分娩率99%,产后访视率97%,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3%。

  4.初级卫生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于1994年实现农村“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已初具规模。

  5.采、供血服务:现已建立市中心血站和七个县市中心血库,有效地保证了临床用血质量。

  6.医疗保障服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5.8%,有57处医院参与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农村采取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达62.3%。

  (四)居民健康状况

  1.主要健康指标:近年来,全市人口呈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趋势。孕产妇死亡率18.7/10万,婴儿死亡率11.0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78‰,低出生体重发生率1.2%,5岁以下儿童中度和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1.4%。期望寿命72.3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市于1987年进入老龄化社会。

  2.居民主要患病情况: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26.73/10万,其中肝炎占31.7%,肺结核占19.1%,痢疾占24.5%,流行性出血热占1.86%。性病、艾滋病发病上升速度很快,疫情报告性病发病4875人。

  据全市20处卫生部门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统计,疾病构成前五位分别为肿瘤、脑血管、心脏病、传染病、肺炎。因病致死原因前五位分别为肿瘤、心脏病、脑血管、肝病、糖尿病。占用床日前五位分别为肿瘤、脑血管、心脏病、传染病、肺炎。另外,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者在住院病谱中占第3位,在死因谱中占第4位,在占用床日顺位中排第2位。肿瘤、心脑血管病、意外伤害是威胁全市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也是占用床日最多、利用卫生资源最多的疾病。

  二、主要卫生问题

  (一)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

  1.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威胁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在人口数量增加、老龄化趋势加快、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方式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老年病、慢性病、功能障碍性疾病日渐增多,其治疗、护理、康复等问题日渐突出。

  2.急、慢性传染病仍是威胁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传染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导致传染病流行的因素依然存在,传染病谱已发生改变,特点是肠道传染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结核病死灰复燃,性病、艾滋病又呈逐年上升趋势。

  3.职业危害、精神因素对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工业企业的增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因素的人越来越多。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工作节奏的提高,竞争的激烈,人口及建筑密度的增加,环境、行为、精神等因素对人们的健康影响越来越大,疾病构成将发生进一步的分化。

  4.居民卫生保健意识淡薄。诸多疾病的发生,除了生物、物理、化学、环境因素外,还与居民保健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有很大关系,健康教育急需加强。

  5.意外伤害发生率居高不下。特别是交通事故、工伤等是造成居民伤亡残疾的主要原因。

  (二)卫生资源配置及卫生管理的主要问题

  1.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在现有管理体制下,全行业管理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资源缺乏应有的宏观调控能力。

  机构设置方面表现为条块分割、设置重叠、功能交叉、盲目发展,造成资源浪费。

  大型医疗设备与医院功能不匹配,盲目追求“大”而“全”,重复配置,使用率低下。

  医院病床数和临床医生数与实际卫生需求相比,供给略大于需求。村医、个体医、门诊部(所)医生的执业资格需进一步清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亟待提高。

  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80%集中在城市,造成城市卫生资源相对过剩,而近70%的农村人口获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且利用效率低下,发展缓慢。

  2.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医疗服务模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目前市区大医院看病拥挤,而社区卫生服务由于政策不配套,投入不足,全科医生十分短缺,双向转诊机制尚未健全,导致病人不能合理分流,未能形成“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医疗模式。农村合作医疗困难重重,多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体系急需建立和完善。

  3.卫生投入补偿机制不完善。随着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增加,卫生事业费也逐年有所增加,但卫生投入渠道单一,投入结构不尽合理,数量不足。卫生服务价格制定与管理办法滞后于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4.预防保健体制亟待改革,卫生执法尚待加强。长期以来,各级各类防保机构条块分割,设置分散,规模较小,不能提供综合性系统化的服务,不能充分发挥卫生资源的综合效益。卫生执法体系不健全,政事职责不分,卫生监督队伍分散,执法力度不强。

  5.医学教育及科研总体水平较低,卫生技术队伍业务素质、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医学教育结构不合理,无高等医学院校,而中等医学学校过多。卫生技术人员中学历层次较低,而且分布不均,乡镇卫生院大学毕业生只占2.54%。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全科医生以及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医疗单位的科研能力较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较少。

  6.医疗卫生服务缺乏竞争机制,机构内部活力不足,服务成本偏高,医药费用负担与社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不相适应。

  三、规划目标

  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不断深化卫生改革,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强化卫生事业宏观管理,到2005年,初步形成卫生机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技术先进、服务便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卫生服务,国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一)降低恶性肿瘤的危害程度,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的综合防治能力

  控制和降低肿瘤发病率增长趋势,提高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和5年、10年存活率。减轻肿瘤患者病痛和经济负担。中、老年人群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控制患、发病率和致残率的上升趋势,提高危重病症抢救成功率。

  (二)控制传染性疾病发病率

  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70/10万以下,巩固消灭和基本消灭麻疹、脊髓灰质炎、疟疾等疾病的成果,重点控制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出血热、结核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病趋势。

  (三)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卫生保健水平

  农村居民享受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程度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目前县级城区居民水平。

  (四)减少职业危害

  有毒有害作业点监测合格率达90%,主要职业病得到控制。

  (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达到100%,住院分娩率达到99%,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8%,产前诊断率达到50%以上,低体重出生儿降低到0.5%以下,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100%,农村95%以上,婴儿死亡率降至11‰,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

  (六)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万以下,妇女健康查体率95%以上,提高与妇女健康相关疾病的治疗水平,使城乡妇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七)建立较为完善的急救网络

  以急救中心为依托,扩大急救覆盖面,强化院前急救,减少因危重病人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伤残和死亡率。

  (八)科学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基本合理,床位、人员和设备等要素配置相对科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九)建立起良好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内部活力,使医疗卫生机构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

  (十)基本实现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

  国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其中,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岁。

  四、主要对策与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从全市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规划总量、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边规划、边实施、边调整,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建立起有效、经济、公平的卫生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

  (一)突出战略重点,优先发展重点领域

  1.积极探索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途径。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把解决占全市总人口70%的农民的医疗保健服务摆在卫生工作的首位,是我们长期坚持的卫生工作方针。基本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国务院五部委《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县(市)、乡、村卫生资源配置,调整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1)按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农民的实际需要,结合城市化建设进程,调整乡镇卫生院的布局。基本原则是,除中心卫生院之外,一般乡镇卫生院不再向医院模式发展,逐步转向以满足农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巩固与加强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中的枢纽作用。认真贯彻国务院五部门关于“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的规定。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监管作用。继续实施“纵向合作、错层下沉”战略,鼓励市、县、乡、村医疗机构开展纵向业务技术合作。加大卫生支农工作力度,从人才培养、业务技术建设,内涵管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提高乡村卫生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

  (3)加快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结构调整。争取用3年的时间完成对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技能的培训和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疗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乡镇卫生院医生在3至5年内达不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要转岗分流。要加强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到2005年力争完成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4)在发展合作医疗的同时,探索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建立起适合农村经济状况的筹资机制和管理体制,并通过开展教育,提高农民自我健康保障意识,力争2005年农村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10%。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低投入高效益原则,防止和控制疾病的暴发和流行。加强全市防疫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疫情的传递、反馈、分析、干预和控制能力。重点开展肠道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和性病、艾滋病的监测工作,把我市疾病监测和防治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要认真研究其发病机理及预防、治疗的手段,积极探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防治模式,走低成本、高效益的防治道路。

  3.积极推动中医事业发展。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注重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医院内涵建设。县级以上中医院要建设成现代化的、中医特色突出的综合性中医院。积极推进农村和社会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以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强农村中医工作。通过学术交流、人员互访、科技洽谈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医药在医疗、教学、科研与管理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促使中医药进一步走向世界。

  4.建立和完善医疗急救网络系统。建立东、西部两个医疗急救中心,加强急救队伍、网络信息、指挥通讯等基础建设,成立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实现电子地图、卫星定位、电脑指挥的自动化调度方式,初步形成陆、海、空立体救护网,缩短院前急救反应时间,提高抢救成功率。

  5.促进医学科技进步,提高医学教育结构层次。继续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按照《烟台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意见》,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进步,合理配置医学科技资源,促进全市医学科技整体水平的发展。建设1个重点实验室,10个市级重点学科,20个特色专科,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加强基础研究。把提高人口素质和防治重大疾病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作为医学科研重点,统一规划,集中力量,协作攻关,力争在这些领域内产生一批重大成果。建立健全远程会诊和信息交流系统,县及县以上医院实现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

  调整医学教育结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办学档次,大力发展高等医学教育,缩减中等教育规模,撤并县级卫校。

  (二)调整布局和结构,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根据现有卫生资源的特点,重点应放在存量资源的调整和增量的优化上,适当控制数量,努力提高质量,构建起符合实际、有效、经济、公平合理的卫生服务、执法监督、医疗保障三大体系。

  1.卫生机构设置

  (1)调整医疗服务机构的总体布局

  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的基本医疗机构模式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其它县(市)区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

  机构设置与功能定位:根据全市地理特点,划分东西两个医疗中心区域,东部以毓璜顶医院为主,西部以莱阳中心医院为主,形成优势互补、功能齐全、多层次的两大医疗群体网络,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型、各层次的医疗资源的作用。在规划期间,组建1-2个医疗集团。

  具备条件的企业医疗机构逐步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或移交政府管理,或组建独立的法人。仍保留在企业的卫生机构,要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功能和规模,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对于不符合社会需求的部分企业医疗机构,逐步撤并改向。

  随着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及《执业医师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规划和调整厂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和个体诊所的布局、数量以及其从业人员的数量,引导其向资源相对缺乏的地区流动。

  市区内功能相同或相近的专科医院逐渐合并,医疗机构相对密集的区域,如幸福办事处区域,通过合并、兼并、迁移、改向等措施,突出市中医院的资源优势,逐步使此类区域的卫生资源配置趋于优化,将多余的优质资源向相对缺乏的区域转移。

  (2)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将现有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非营利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则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体和主导地位。两类医疗机构享受不同的财税物价政策,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同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为适应医学模式和疾病谱的变化及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按照“理顺体系、预防归口、区域覆盖、就近服务”的预防保健体制改革的原则,将有关单位中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集中,组建市、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健康教育所。

  (4)建立健全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将有关单位的卫生执法职能集中,组建市、县(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行使同级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卫生监督职权,在全市形成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即一级网:市卫生监督机构;二级网:市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和县(市)卫生监督机构;三级网:县(市)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为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打好组织基础。

  (5)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进一步加强集保健、临床、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健全与完善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中心、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6)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各地要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本地卫生总体发展计划中统筹考虑,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衔接,制定合理的财政补助政策、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院和社区的双向转诊制度,做到“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2005年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建立起组织比较健全、功能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7)加强采供血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以市中心血站为龙头的全市采、供血网络建设。加大中心血站科研经费投入,扩增输血医学的科技含量,提高成份输血率,2005年成份用血量占总量75%以上。强化全方位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增强站外流动采血的管理力度,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

  2.医院床位配置

  按照以需求定供给的原则配置医院床位,根据省配置标准,床位配置的重点是控制医院床位的增长,合理调整不同专业的床位结构,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率,改善住院单元的配套设施,提高病床综合质量。在改善住院环境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非普通病床的比例,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到2005年,人均床位数基本达到省配置标准。

  3.卫生人力配置

  根据省配置标准,全市卫生人力配置的重点是控制乡村医生、门诊部(所)和个体医生数,增加公共卫生医生和全科医生的数量,适当增加护士的数量,提高卫生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

  严格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办法》,重点减少医生队伍中学历低、业务能力差的人员。鼓励学历高,业务素质好的优秀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卫生资源质量。将部分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医生充实到防疫、妇幼、卫生执法队伍中。到2005年,卫生人力数量基本达到省标准要求。

  加快卫生人才的引进,三级医院接收医疗人员原则上要求硕士以上学历,二级医院大本以上学历,一级医院大专以上学历。

  4.大型设备配置

  在设备配置方面,各级医院要保证常规基本设备齐全,性能优良,确保能向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卫生服务。大型设备的配置以促进医学科技发展,提高诊疗水平和经济适用为原则,确保区域内拥有较先进的医疗、疾病监测、卫生检验等大型设备,促进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提高,按所承担的任务,服务质量和数量、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情况给予合理、有效配置。根据省标准2005年前淘汰二手和运转不良CT设备,至2005年全市配备20台性能优良的CT.其他大型设备按省配置标准,重点加强两个中心医疗区的重点医院配置,条件成熟时,建立大型设备服务中心。

  (三)改革卫生管理体制,实行全行业管理

  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理顺卫生管理体制,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的重要内容。卫生行政部门要树立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管理卫生的观念,由“办卫生”转向“管卫生”,切实转变职能,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卫生机构、设备、床位、人力等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监督。

  严格依法履行卫生服务和产品许可、准入、质量与行为的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职责,强化对 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卫生信息发布和国有资产等监管机制。

  (四)加强卫生资源管理,实行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制度

  按照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卫生资源调整方案,必须按期限落实到位。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本规划,负责全市新增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现有医疗机构重新进行资格认定,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加强医疗广告管理,清理整顿虚假医疗广告。

  根据《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严格卫生技术准入管理。建立卫生技术准入许可证制度和公告制度。引进和开发新的卫生技术,应进行科学论证,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保卫生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实行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公告制度。大型医用设备更新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凡不符合规划要求配置大型设备的医院,其现有大型设备实行到期自然淘汰,不再更新或添置;符合要求的医院,其大型设备鼓励适时更新,以保持其先进性,更换下来的设备禁止在本市内再使用。

  为了落实本规划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市卫生资源管理网络系统,对卫生机构的审批、发证、年审,卫生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上岗、职称晋升、人才流动,大型卫生设备的申购和利用效率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管理,为实施全行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提供科学的管理依据。

  (五)改革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

  深化卫生机构内部改革,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措施。

  1.改革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卫生工作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由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卫生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人事管理运行机制。

  卫生管理人员实行职务岗位聘任制和职员聘任制,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评聘分开,淡化评审、强化聘任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建立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培育卫生人才市场,促进人才人合理流动,卫生机构要推行以事定岗、以岗定人、逐级聘用、分级管理、竞争上岗、末位淘汰、人员组合优化、岗位职责明确的管理制度,精减行政后勤科室设置及人员配置。

  2.改革内部分配制度。按照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卫生工作知识密集、脑力和体力相结合、高风险等特点,搞活内部分配,扩大卫生机构分配自主权。建立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

  3.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保障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要在病房建立由级别不同医护人员组成的多个医疗小组,供住院病人选择;要在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生,使居民有足够的选择余地。

  4.加强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质量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重要的规章制度和医疗质量指标,作为病人选择医疗机构的参考。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防止医疗缺陷。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组织和监督管理制度,挖掘内部潜力,增收节支,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病人负担。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5.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等采购办法,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腐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卫生采购制度。

  (六)完善卫生经济政策,理顺卫生事业补偿机制

  1.卫生事业的补助要保证政府对卫生事业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职责,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原则上政府卫生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2.改革与完善卫生服务价格管理体制。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收费标准,支持医学科技进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收费和药品收入在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减轻社会和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增强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能力。

  3.落实卫生事业单位税费优惠政策。在明确非营利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性质的基础上,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

  4.鼓励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医疗卫生机构要广开财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争取和接收社会、个人捐赠和外国政府、国内银行的优惠贷款。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职能

  各级政府要把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计委、财政、卫生等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协作,强化对卫生工作的宏观调控职能,保证各项规划目标的全面落实。

  五、实施、监督与评价

  (一)规划的管理与实施

  根据总体规划,从医疗、预防、妇幼、中医、教育科研、卫生监督执法等六方面分别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将各项目标和指标按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各单位的功能分门别类具体分解落实,规定主管部门、承担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并明确责任人、具体执行人、监督人以及完成期限。

  各县(市)区要根据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各地卫生资源特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本规划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由市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计划、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

  (二)规划的监督

  加强规划实施中的监督工作,市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规划的评价与修订

  在对规划实施进行全面监督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不同时期和不同领域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及时调整策略。

  (四)卫生综合信息系统

  建立和完善以卫生统计信息为基础,由卫生管理信息和医学科技信息组成的现代化卫生综合信息系统,为规划实施、监督与评价提供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