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市级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试行意见》(烟政发[2003]107号),提高国有资产收益在发展与改革中的使用效益,现将市级集中管理的国有资产收益(以下简称市级收益)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级收益主要用于国有资本再投入、必要的社会保障事业和国有资产监督支出及市政府批准的其它支出。

  二、市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再投入,应遵循有利于调整优化市级产业结构和培育发展重点骨干企业的原则,主要用于创办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增加重点骨干企业的国家资本金及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和配股等。其目的是为各种所有制经济进入相关产业搭建发展平台,待项目运作成功后选择适当时机退出国有资本。

  拟使用市级收益再投资的有关单位,应向市国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合资合作意向书、董事会决议、近期财务报表、项目计划进度表等文件资料),由市国资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可供决策的预案。

  三、市级收益用于特困企业职工安置,应遵循通盘考虑、尽力而为、先急后缓、专款专用的原则。对于长期停产歇业、确无可变现资产的国有全资企业,直接核拨职工安置费用;对于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但有可盘活的存量资产、经多方筹措后职工安置费仍有缺口的国有全资企业,可先从市级收益中借款安置职工,待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或企业资产变现后,首先偿还职工安置费用借款。

  拟使用市级收益用于职工安置的特困企业,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向市国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含企业解困方案、财务报表、资产明细表和可变现资产、职工安置费用明细表、前期资金筹措情况等文件资料),由市国资部门会同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论证和核实,提出可供决策的预案。

  四、市国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报的预案需经市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市国资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款专用。用市级收益安置特困企业职工的,市国资部门牵头对职工安置费用发放名单和数额进行公示,并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安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组织中介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截留、挪用和侵占国有资产收益的,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