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为了进一步明确审计法规依据,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我署对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审计署发布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和失效的审计规章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