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金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政府采购法》顺利实施,促进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使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就全面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仅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作出的承诺。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不仅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强化了支出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而且有助于推动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进而有利于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有了较快进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还存在观望态度;采购行为不够规范透明,采购程序不够科学严密,管理体制尚不健全,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此,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树立依法采购观念,抓住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和发展的大好时机,正确把握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方向,不断推进我市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二、抓住重点,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我市政府采购范围偏窄、规模偏小,效益不突出,政府工程项目还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作为主要目标抓紧抓好。一是要把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办公用品全部实行政府采购,进一步扩大服务类和工程类的采购项目,尤其要把政府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县(市、区)的政府采购工作要延伸到乡镇,加大对乡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一些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等项目的采购管理。三是在资金范围上,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包括拼盘项目),以及专项资金,部门下拨资金采购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四是突破区域限制,将县市难以承担的采购项目委托市级采购机构实施采购,既节省人力、物力,又更能产生规模效应。五是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通过细化财政资金采购项目和编制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已经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要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没有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要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加强监管,进一步理顺部门集中采购关系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部门集中采购运作行为,进一步理顺部门集中采购关系,把教育、卫生、公路等部门集中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在教育、卫生、公路三个部门成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的集中采购活动。同时,对财政性基本建设和城建资金工程项目,将委托建委系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为业务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招投标事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对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以下方面进行监督:一是审核批复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二是审定政府采购方式;三是审定核准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四是对政府采购招标过程进行监督;五是对部门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实行监督。

  四、健全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制度,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各县(市、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指导和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一是要推行政府采购协管员和监督员制度,即聘请部门、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委派会计为政府采购协管员,负责抓好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集中采购目录之内的采购品目采购及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为政府采购监督员,对《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招投标活动的运作进行监督。二是要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统一由财政集中支付的办法,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体系,包括商品价格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和评审专家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提高采购质量。四是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评审专家管理、供应商投诉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五、开展监督检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加大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力度,增强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各地要定期组织政府采购专项检查。从明年开始,由市政府牵头,每年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发现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行采购的,财政部门除停拨其经费外,还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对于执行政府采购法好的单位,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年终将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各县(市、区)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建设的同时,要加大对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政府采购执行人员业务考核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专业水平,使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府采购制度的各项规定,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